根据市委、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老年知青半家户和六十年代精简下放职工养老补贴标准由原来每月15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特此通知。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坛 市 财 政 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