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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主要工作
索引号 014138916/2013-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3-01-08 公开日期 2013-01-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主要工作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主要工作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市人社工作紧扣“就业人才优先、改善民生和服务转型”三大主题,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常州市局精心指导下,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服务“五个金坛”建设和“三年翻番”跨越发展。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民生为本,积极促进充分创业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稳定就业、促进就业,提升就业质量。到12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929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为2.44%。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9594人,创业培训2080人,创业带动就业304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5%、137.6%、127%。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32人,新增家庭服务业从业人数51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1.9%、102%。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3419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2473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28%、125%。

  1.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就业情况监测,以产业结构按比例分别抽取15家重点企业作为每月监测对象,通过重点监测,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主动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二是加快推进省充分转移就业镇(村)创建,金城镇、薛埠镇通过省厅检查验收。三是积极推进“就业E图项目”的落实,于4月中旬完成该项目。共录入181家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内容以及机构图片等信息,劳动者可以方便、快捷地找到最近的服务网点,缩短服务距离,帮助劳动者“足不出户”,轻松就业。四是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调节功能。举办人力资源交流会61场,其中冬春季大型交流会各1场,新落实企业冠名交流会8场。五是成立了“金坛市人力资源微博服务厅”,开通就业微博,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对各类求职人员,尤其是毕业生求职群体,通过喜闻乐见的新媒介手段,实时对外发布供求信息,拓展就业服务空间。

  2.创业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积极开展常州市创业型社区创建,我市翠园、丹阳门社区在实现充分就业社区的基础上,5月上旬通过常州市就业管理中心的验收,鼓励和帮助了更多的失业人员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二是继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26期,扶持更多的人通过创业培训创成业。三是依托创业孵化基地,加大创业孵化力度,树立一些创业典型。

  3.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共发放2011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409人,补贴金额110万元;发放2011年度非正规就业组织和从事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共3人,补贴金额9140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5人 2400元;审核、发放了华润苏果超市等6家企业共68人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金额为34.8万元。

  4.技能培训与鉴定进一步拓展。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28期、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14期、被征地农民培训7期、劳动预备制培训以及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等培训各35期,顺利完成我市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第一轮、第二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学习借鉴宿迁、淮安苏北两市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开展农村劳动者获证奖补培训,到12月底,培训人数6237人,获证人数5107人。三是集中精力,动员我市职教中心毕业生进行一人考双证尝试,获得学校支持、学生欢迎,取得一定的成效。四是积极与市金昇纺机、英格索兰联系,委托常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常州技师学院)和常州市总工会培训中心面向全市岗位技术工人开展机修(装配)钳工、车工、维修电工的技师职业资格培训班,大力推进新技师培养工作。

  (二)坚持普惠共享,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并继续由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巩固提高保险覆盖率。注重完善社会保险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妥善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到12月底,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分别净增参保5120人、6362人、3100人、13690人和6148 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4%、127.2%、103.3%、273.8%和122.9%。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95万人,当年续缴保费人数9.65万人,续缴率超年度目标1.5个百分点为96.5%。机关事业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8%。

  1. 完善社保政策。一是严格执行省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一次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妥善处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户籍、工龄等问题,出台相应意见,在规定的3月底前共为5142人办理结算手续,为4082人办理了退休手续。二是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全市已有10096 人办理了被征地农民转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其中7369人已经缴纳了补缴的保费,365人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三是贯彻实施“一般诊疗费”项目政策,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设立一般诊疗费项目,参保人员就诊时个人交纳2元,职工医保基金支付8元。四是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金坛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为规范我市社会保险管理、维护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2.提高社保待遇。一是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为2011年底前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以及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一性补缴人员增发养老金,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平均达1490元。二是出台2011结算年度职工医保“二次补偿”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重大急病给予二次补偿,减轻患病家庭经济负担。三是将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初始金额由17000元调整为23000元,将第四年龄段的养老金标准由每月260元调整为每月380元,按照5年过渡期,将历次征地农民的生活补贴由每月60元调整为每月110元。四是创新社保基金清欠方式。对欠费企业发放催缴通知书,对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限期整改补缴,从今年1月1日起,在省内率先对我市参保单位2011年7月1日后发生的欠缴社保费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五是转发省人社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调整了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3.创新退管服务。一是加大退休人员纳入管理服务的力度,对未移交的主管部门及单位下发文件宣传政策,并组织人员上门协调、催收档案,已接收档案6747份,为企业退休人员共享社会化管理服务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退管活动。春节期间,慰问了企退高龄老人,送去新春祝福和慰问。四至六月份组织了三类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在体检结束后专门组织医学专家举办“社会保险送温暖·健康生活进万家”千人广场健康体检现场咨询活动,就企业退休人员关心的体检结果进行现场解答和指导,扩大了社会影响,宣传了社会保险。在“五·一”劳动节期间邀请了11位省市级企业退休劳模代表,参观了上海世博纪念馆。“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组织企业退休人员中部分党员代表赴华西参观学习。“敬老月”期间,组织了钓鱼比赛、一日游、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九九”重阳节对全市百岁企业退休老寿星进行上门慰问。《中国劳动保障报》今年两次报道我市退管工作的先进做法,在全国进行宣传推广。

  4.提升经办水平。一是表彰优质服务医疗定点单位。对在“开展人本服务、推进和谐医保”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22家先进单位和24名先进个人给予了表彰,并对下一阶段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提出新要求。二是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市医保中心在总结上一阶段“千千万万”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完善内容,明确重点,深入开展第二阶段行动,送政策到居民家庭,送温暖到患者床前。三是完成新农保“四个不出村”经办管理省级试点工作。今年我市被省人社厅确定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四个不出村”(即参保登记、权益查询、个人缴费、待遇领取)试点市。依托我市就业“村村通”平台,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配合支持下,已完成所有试点任务,方便了城乡居民办理新农保业务。四是实行“企业五险合一”征缴,保障了职工权益,提高了征缴力度。

  (三)坚持人才优先,全力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重点实施“双创人才集聚工程”,围绕我市五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更大力度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到12月底,人才引进总量达5269人,高层次人才引进26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887人、专业技术人才310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100%、110.8%、103%。

  1、载体建设有力度。一是组织我市4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5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后备企业10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常州市人社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加强对企业创新载体建设的指导,督促设站企业走出去招聘博士后进站工作,为企业博士后提供项目、科研、经费、生活等方面的各项服务。二是按照2012年度申报要求和申报名额,确定中盐金坛盐化有限公司、金坛塑料厂申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跟踪指导企业开展申报工作。5月下旬请常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领导到金坛指导,确保申报质量和申报成功率。

  2、人才服务有创新。一是利用局网站建立了高层次人才服务子站。通过高层次人才服务网站,宣传我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人才政策、载体介绍、创业成功案例,提供政策、资料下载等服务,反映我市人才工作动态。二是推出职称初定延伸服务。与我市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可凭借就业协议书申请办理入职职称初定,可分别初定为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3、引荐人才有收获。一是在相关媒体、网站发布了引进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第二批领军人才公告。截止目前已有28名高层次人才在龙城英才网上进行了注册申报,通知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有17人进入面谈评估程序,11个项目入选领军人才双创项目。二是与组织部、科技局、创业中心联合,组织申报省“双创人才”、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人才项目,并深入领军人才企业指导、督促企业申报,目前有8名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申报省“双创计划”,有8名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博士申报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三是做好2012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常州市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目前已与组织部,科技局等部门商定推荐了1名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农林局张洪海)和1名2010年度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金昇实业许小平)申报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拟定4名同志申报常州市中青年拔尖人才。

  (四)坚持依法规范,不断强化公务员管理

  深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1.把好招录进口关。今年我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有18家单位招考公务员,报考的职位有49名。到7月底,完成了50名考生(一职位并列)招考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等工作。完成了2012年卫生、教育系统和全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用录260人。

  2.把好登记参照关。完成了行政机关2010年招录的公务员和2011年军转干部的公务员登记工作,登记人数共50人。根据常州市的统一安排,对我市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进行申报部署,目前我局已完成符合申报条件单位材料的收集准备工作,等待常州市地区间的集中审核。

  3.把好考核奖励关。完成了2011年度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奖励工作。全市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共有2558人参加了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518人,占机关考核人数的20%,确定为称职等次1962人,占机关考核人数的76.7%,基本称职2人,不称职1人,不定等次75人(其中:5人受党纪处分);机关嘉奖443人,占机关人数的17.3%;机关记三等功75人,占机关人数的2.9%。

  4.把好干部竞聘关。为了进一步贯彻《公务员法》,不断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认真做好中层干部缺位竞争上岗工作。共有12个机关单位29人进行了缺位竞争上岗,并通过了我局的审核。

  5.把好道德教育关。出台了我市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了全市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的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对全市公务员进行了职业道德的全员培训,培训161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7.3%。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重规范。一是高标准完成2011全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共有10692名人员参加。二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已基本完成。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岗位数11808个,完成聘用达98.7%。岗位设置总数为11761个,完成设置达99.3%。四是较好地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升级考核报名和技师申报工作。通过报名培训和考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初级工证书16人,中级工证书50人,高级工证书82人,技师考评合格19人。五是严格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审批、退休工作。出台并组织实施了我市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共审批7000人次。完成义务教育学校201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审批工作。坚持到龄即退的政策,审核办理到龄退休人员300人。

  2.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重提标。一是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6月1日起实施新的 <script> createIndexHTML(1, 0) </script>最低工资标准:(1)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月(原标准930元/月);(2)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原标准7.50元/小时)。二是选取全市典型企业,开展了201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受到常州局的好评。

  (六)坚持稳定为基,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主动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创新服务举措,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预计到1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8%。劳动监察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00户,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0户,立案查处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146件,结案140件,结案率96%。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45件,结案823件,按期结案率97%

  1.强化劳动监察和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一是开展劳动监察专项检查4次,有效遏制不规范用工现象。二是稳步推进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发展、升级。积极指导金城镇劳动监察中队创建省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单位。坚持劳动监察各项业务网上运行,共接待登记记录154次,入库信息采集户数2132户,简单案件调处66件,回复66件,简单劳资纠纷调处案件回复率100%,案件办理网上运行91件。三是举办 “企业用工风险应对及劳动纠纷案例分析”研讨会,邀请常州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吴麒铭前来授课,共有82家企业90多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参与研讨会。四是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联系点”建设。将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列为第二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定点联系企业”。截止目前,我市共在45家企业建立定点执法服务联系制度。

  2.强化信访接待答复和维稳工作。一是落实好信访和维稳各项制度,明确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截止今年4月底,完成2011年度下岗失业、在岗企业军转干部补助和大病救助的企业军转干部医疗帮助审核和发放工作,以及2012年度退休企业军转干部补助审核工作,所有费用共计680万元左右。三是加强不和谐因素的评估与调研,特别是涉及民生的就业、保险政策出台前后,尽可能从政策和执行层面减少矛盾和纠纷。四是落实并执行好突发劳动保障事件预案。截止目前已有效处置突发事件21件,涉及劳动者2000多人。

  3. 强化党务政务公开和网上公开运行工作。预计全年行政复议案件5件,同期减少1件;行政许可(特殊工时)受理52件,其中许可49件;新增网上行政权力事项48项,合计140项行政事项。受理工伤1511件,认定1467件,结案率97.1%。共办理企业退休、定期生活费、一次性养老金等人数合计1399人,审核全市企业报批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1210家,涉及职工80167人,充分保障用工的公平公正。

  (七)坚持优化服务,扎实推进全局效能建设

  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创新驱动加速年和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形象”的“三优”人社品牌。

  (1)能力作风建设有的放矢

  召开了全局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制定了五个方面服务企业突破具体举措的实施方案,帮助企业解决了“用工荒”,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服务效能全面提升。6月28日专门召开了学习陈家顺先进事迹活动动员大会,会议情况被中国劳动保障报专题报道。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全局上下风清气正。

  (2)开展“三金两论”竞赛活动

  以“三金两论”为工作抓手,把全局能力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5月份,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三金两论”竞赛活动的通知》,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金点子、金书签、金手指(电脑操作)和党建管理类和业务科技类论文竞赛活动,在全局掀起“比奉献,比服务,比学习,比技能”的浓厚氛围。

  二、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及主要工作

  2013年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为总揽,继续坚持就业为本、人才优先的方针,以稳定就业为目标,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提升就业,不断提高就业质量;以优化人才结构为目标,大力实施“金沙英才计划”;以应保尽保为目标,依法保障待遇、提高层次,巩固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参保率;以“人民满意公务员”为目标,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缩小差距为目标,稳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以平衡劳资关系为目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争创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全面加强人社系统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跨越。

  (一)2013年重点工作目标

  2013年,全市人社工作重点工作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4500人,创业培训800人,创业带动就业2000人。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三大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7%以上,工伤、生育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同步扩面征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分别净增参保5000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3000人。机关事业保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95%。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000人,引进人才总量5000人,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4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500人。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案件受理率达100%,结案率95%;年人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0户以上。

  (二)2013年主要工作

  围绕明年重点工作目标,结合当前人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2013年将主要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1、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落实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等政策,帮助零就业、零转移“双零家庭”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实现稳定就业。二是继续推广“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项目紧密联系职工需要、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扩建我市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增加创业培训教室、计算机电教室、学员面试室,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的创业孵化服务。四是密切关注返乡农民工,实时监测回乡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返乡农民工就近创业就业。

  2、人才引育工作。一是加强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企业积极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新增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筑巢”引智。二是探索人才引进新模式。着力与知名网站、猎头公司等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在人才、项目引进和各类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中建立长期合作,提升引进的成功率。三是组织实施好各层人才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照省“双创”、常州“龙城英才计划”等项目标准,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深入细致的筛选、推荐和申报,同时加强与审批部门的深层次联络,争取申报一个成功一个。四是完善人才政策。出台并组织实施《金坛市“重点产业人才助推工程”实施办法》,加大招才引智的力度。

  3、社会保险工作。一是继续进行社保扩面。严格执行“五险合一”征缴,巩固98%的城乡社会保障基本覆盖率,力争应保尽保。二是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大力开展社保基金清欠与稽核,增强部门协作,确保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安全运行、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探索研究不同层次社保政策转接办法。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研究我市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前期政策储备工作。探索完善工伤保险常州市级统筹后如何提升工伤保险运行质量。探索完善绩效工资后事业单位保险办法,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政策。按照国家、省关于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和医疗费用单病种付费制度改革。

  4、公务员管理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严密实施,按规定做好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形成规范的用人秩序。三是按计划,继续组织开展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提升公务员队伍服务发展、服务转型、服务人民的综合能力,树立良好人民公仆形象。

  5、人事与收入分配。一是企业职工收入分配,重点是提低,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工资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要综合运用工资指导、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让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确确实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在工资增长上的体现。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的发放,重点是规范,即探索研究机关在“阳光工资”后,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后,如何建立健全各项津补贴政策,更好地激励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6、劳动人事关系。一是完善劳动监察网络、网格“两网化”工作。加强基层一二级网格建设管理,充实力量,完善装备,力争做到网络化和网格化的实体有效运行,实现执法监管向镇(区)有效延伸,增强突发劳动保障事件边远防控的能力。二是探索企业欠薪逃逸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全面形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加强与市总工会协调,联合成立“调解中心”, 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处成功率。

  7、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与培训,增强凝聚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用党的最新最先进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增强干劲。要坚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树立廉洁公正形象。二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以班子带队伍,增强工作合力。三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增强业务经办能力。实施村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三升五”提标管理,即由“三个统一”管理提升到“五统一”管理。四是着力推进以“一号一网一卡”为标志的人社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增强网上服务能力。完善12333电话综合咨询平台,统一受理咨询投诉事件。组织实施“金保工程”二期核心平台改造工程。整合业务资源,筹备发放社保卡。

  201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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