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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索引号 014139505/2013-0002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0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13-12-04 公开日期 2013-12-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0号

  现将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将煤矸石无偿提供给他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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