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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3-0004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3-08-30 公开日期 2016-07-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市各委办局:

   生态红线保护区的划定是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性工作,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我市有八个生态红线保护区,即天荒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阳水库水源涵养区、茅东山地水源涵养区、长荡湖重要渔业水域、钱资湖重要湿地、四棚洼生态公益林、方山(金坛市)森林公园、丹金溧漕河(金坛市)洪水调蓄区,总面积为201.17平方公里,其中一级管控区38.13平方公里,二级管控区163.04平方公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切实把生态红线区保护好,管理好,现将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加强对我市生态红线区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保护,不断提升红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附件: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

 

附件: 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省政府印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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