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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科学规范的储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卫生人才队伍,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定制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注重发展潜力、重点培养提高的原则
4.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储备对象
(一)正职储备干部库
储备人选: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现任正职(副科级及以上单位除外)以及在竞争性选拔中的优胜者。
(二)副职储备干部库
储备人选: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现任副职(副科级及以上单位除外)以及在竞争性选拔中的优胜者。
(三)储备人员身份
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含改制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储备选拔方法
采取资格过渡和竞争性选拔两种方法进行。
1.资格过渡
“参与资格过渡及竞争性选拔新增储备干部的单位”现任副职及以上领导,经本人申请,提交本人述职材料(近三年工作总结、岗位诉求以及任期目标规划)、《资格过渡申请表》一式2份,直接进入卫生系统储备干部人才库。不提交申请视为自动弃权。
2.竞争性选拔
竞争性选拔储备干部,采取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局党委研究决定人选和公示等程序。
四、储备库人才的管理
(一)储备库人才培养
1.管理能力的培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局党委将对储备干部分层开展管理知识专项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2.实行结对培养。各单位要加强对未被聘任储备干部的日常管理和培训,要给储备干部下任务、压担子,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要加强对未被聘任的储备干部的实践指导,各单位现任每位领导干部都应承担起培养指导储备干部的责任,采用一带一、定期轮换指导的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3.交叉挂职锻炼。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配重要工作任务、安排到重要、关键岗位锻炼,让他们在不同的岗位开阔视野,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工作活力。
(二)储备库人才考核
1.建立集中管理档案。第一期正职储备干部人才库22名,副职储备干部人才库54名。局党委对储备干部的基本情况,考察和考核材料,培训实践锻炼的鉴定材料和奖惩材料等进行集中管理,建立完善储备干部个人档案。
2.建立动态考核制度。对被聘任为单位正、副职的卫生系统干部依据现有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未能达标人员自动转入储备库。对未被聘任为单位正、副职的卫生系统储备干部实行动态考核的办法,每年对储备干部的德、能、勤、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第一期储备干部库储备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储备干部库人员重新按资格过渡和竞争性选拔确定。
3.建立日常监督制度。所在单位班子主要领导每年与未被聘任储备干部谈话不少于两次。要通过谈话,注意掌握和分析后备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提醒,严肃批评,加以制止,帮助他们用职业道德、党纪、政纪和国法规范自己的言行。通过日常观察、工作检查、专项考察、领导定期谈心等方法,掌握储备干部队伍的日常表现。
五、任职使用
合理选用储备干部是建立储备人才库的目的。在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岗位空缺时(副科级及以上单位除外),单位正职将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在相应级别的储备干部库人员内予以聘用。储备干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局党委安排。原先在职的正、副职人员未能被聘用的,按任职年限享受相应待遇,任职年限在10年及以上的(含放弃资格过渡及被聘后主动放弃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原职级局年终目标考核奖的50%;任职年限在10年以下的(含放弃资格过渡及被聘后主动放弃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原职级局年终目标考核奖的40%;三年后仍未被聘人员或除因年龄自然出库人员外自然出库的人员将不再享受局年终目标考核奖。新增储备干部未被聘用的人员则按照实际岗位享受待遇。涉及到人员编制身份问题由局党委统筹安排。
自2014年起,“参与资格过渡及竞争性选拔新增储备干部的单位”正、副职领导必须进入储备库人才后方可聘用。单位正职由局党委聘任,单位副职由单位正职提名,报局党委研究确定人选。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调出储备人才库:
(1)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
(2)超过储备人才规定年龄(男57周岁、女52周岁);
(3)在储备人才库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经纪检部门认定的);
(4)主动申请调出储备人才库的。
本意见从2014年1月1日执行。
本意见解释权归市卫生局。
金坛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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