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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常卫基妇〔2013〕5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监督,确保儿童身心健康,经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我市20家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3年10月21日~10月24日(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二、评估对象
1.全市二类园、合格园、新设立园
2.申报晋升一类园、二类园的托幼机构
三、评估标准
《江苏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分细则》、《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标准》
四、评估方法
采取听汇报、查阅台账、现场察看、询问等方法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评估。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托幼机构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准备好2012年秋学期和2013年春学期台账备查。
2.新生入托入园、工作人员体检率达到100%。
3.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儿保医生要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复评工作,并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附件:2013年度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日程表
金坛市教育局 金坛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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