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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3-0005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3〕118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3-08-29 发布日期 2013-09-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我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事宜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坛卫〔2013〕11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按照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苏卫社妇{2013}11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3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着力于规范项目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巩固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健全稳定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群等为重点,扩大健康档案覆盖面,2013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加大虚假档案检查力度,保证档案信息真实完整。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发放和使用,促进健康档案与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诊疗服务有效衔接,及时更新档案内容,提高健康档案使用率,居民健康档案使用率、更新率达到85%以上。充分利用健康档案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指导卫生决策。

  (二)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各单位要规范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开发,提高科学性和权威性。要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利用网络、短信等新媒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群体的健康促进活动。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促进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2013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合理安排接种点和接种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防接种,规范设置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功能区域。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提高新生儿健康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地新生儿出生信息,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应年龄,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儿童系统管理率。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单位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提供咨询、转诊服务。

  (六)加强老年人健康体检。各单位要根据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制定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有序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发现力度并及时纳入管理,规范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强随访,鼓励实行预约门诊随访,提高服务效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提高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各单位要建立患者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按时更新,做到发现一例、管理一例。加强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要积极配合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单位要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主动性,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工作。

  (十一)规范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充分利用中医中药的应用,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增加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各单位要根据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认真做好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三、规范项目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加大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要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合理测定项目服务补助标准,在绩效考核基础上拨付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落实项目资金村级补助标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认真落实绩效考核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加大项目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项目绩效考核要求,完善考核方案,细化考核内容,标化考核指标,开展对村卫生室及工作人员的考核,根据承担项目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拨付资金。实行经费补助与考核结果挂钩。

  五、加强项目宣传和经验交流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项目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和服务内容,提高居民知晓率。要深入总结项目实施以来的经验,找出影响项目深入和规范开展的关键问题,加紧研究,推动项目持续开展。  

  附件1 :金坛市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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