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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争创效能科室,争当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意见
索引号 33899166-5/2013-00046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党[2013]27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产生日期 2013-07-10 发布日期 2013-07-1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争创效能科室,争当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争创效能科室,争当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意见
坛卫党[2013]27号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贯彻十八大、奉献在岗位”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意见》(坛卫党[2013]18号)文件精神,现将“争创效能科室,争当服务标兵”活动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提升工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卫生”为着力点,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树立一批高效示范科室和优质服务岗位明星,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深化医改和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积极动力,为实现“常金一体、东扩南移、苦干三年、强基进位”营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开展效能科室评选活动:年内评选“效能科室”10个。依照科学管理,认真梳理、规范科室工作,不断提升科室精神文明和行风软环境建设,不断提高科室业务水平和效益,发挥效能科室在行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2.开展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年内评选“优质服务标兵”10人。按照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的总要求,不断促进党员干部职工提升自身能力素质,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高效务实、热情优质的医疗卫生队伍。

  三.评选范围

  1.效能科室评选范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

  2.服务标兵评选范围: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

  四.评选条件

  1.效能科室基本评选条件

  (1)科室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工作环境整洁,团队结构合理,各项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能够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服务。

  (2)科室业务。医院业务科室具有领先或者特色专业技术,业务量和业务水平在同级别同类科室均处于领先地位;行政管理科室能够积极、及时、有效的落实上级指示,发挥良好的管理指导作用,上报各类有效信息材料,为本单位或条线工作的良好运转发挥积极作用。

  (3)科室效益。业务科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优”,社会认可度大、美誉度高,并为本单位提供较大的经济收益。

  (4)科室作风。科室思想统一,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积极向上,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卫生局的决策部署,不推诿扯皮,拖拉延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依法依规办事。

  2.优质服务标兵基本评选条件

   (1)业务精通。专业知识精通,技能操作规范、熟练,了解行业领域发展动态,或相关文件政策,并有较高运用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社会认可度高。

   (2)服务优质。切实以服务对象满意为目标,服务细致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模范执行优质服务承诺,工作效率突出,工作质量深受社会好评和群众信赖,无投诉、纠纷和违反工作规范的行为。

  (3)作风优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岗位职责规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法规,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4)品德高尚。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具备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5)善于创新。能够站在有利于卫生发展角度,对如何搞好本职服务工作及时地提出好的建议,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形成岗位的服务亮点。

  五活动阶段

  1.动员阶段(2013年7月)。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活动方案和参评推举细则,召开相关会议,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通过层层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充分调动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活动的积极性,热情、认真地投入到争创活动中去。

  2.争创阶段(2013年8月-12月)。各医疗卫生单位科室和工作人员,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和本单位争创活动实施细则,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全面实现办事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能力提升、素质提高、环境提优。

  3.推荐阶段(2014年1月)。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填写报送《金坛市卫生系统“效能科室”申报表》和《金坛市卫生系统“优质服务标兵”申报表》(见附件一、二),将活动阶段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评选推荐出来。按照好中选优的要求,“效能科室”限推荐1-2个,“服务标兵”限推荐1-3名。报送时间、方式届时以通知为准。

  4.考评阶段(2014年2月)。卫生局组织考评小组,通过实地考察、资料查阅、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荐的科室和个人进行严格考评,并将推荐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如有投诉,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考评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形成建议名单,提交局务会审议,确定表彰名单。

  5. 表彰阶段(2014年3月)。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表彰当选的“效能科室”和“服务标兵”。

  六.组织领导

  组  长:薛一平

  副组长:李志芳、李建军

  成  员:林金祥、何晓俊、苏建华、袁永炜、孙荣根、朱慧华、潘和生、张永慧、方雪冬、陈跃平、顾红秀、吕俊、潘凌燕、李国琴、江明忠、王斌俊、吴华芳、魏景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七.活动要求

  1.明确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将争创活动的有效开展作为深入开展“贯彻十八大,奉献在岗位”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按照各自制定的争创参评活动实施细则,明确分工职责,畅通评选渠道,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争创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2.广泛发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活动的目的、要求和主要任务,增强参与此项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通过报刊、信息简报、网站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开展争创活动的进程、做法、经验、典型等方面的宣传,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不断将争创活动推向深入。

  3.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早部署、早安排,把争创活动与现行的各类创建载体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中心工作、加快改革发展、促进能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真正把活动成效体现在提高服务意识、执行能力、工作效率、人才优化、技术创新上。

  4.实事求是。坚持诚信原则,各科室和个人的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活动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医疗卫生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1.《金坛市卫生系统“效能科室”申报表》;

   2.《金坛市卫生系统“优质服务标兵”申报表》。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附件1:

  2013年金坛市卫生系统“效能科室”申报表

  

  单  位

   

  科  室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2013年金坛市卫生系统“优质服务标兵”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称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  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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