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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加强对基层各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现因工作需要,经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局党政领导与医疗卫生单位挂钩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局领导对挂钩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工作管理负领导责任。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单位工作动态,把握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思想愿望和要求,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
3.直接协调、处理、解决挂钩联系单位出现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
4.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工作,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各项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局领导每季度到挂钩联系单位开展工作不少于1次。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主动与挂钩领导加强联系,要经常、及时向挂钩领导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3.局领导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重大问题或本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事情,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局党委会请示汇报。
附:局领导与医疗卫生单位挂钩联系名单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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