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要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需参加并完成合法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凭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记录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取得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餐饮服务单位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时,需提交餐饮安全管理人员有效培训合格证明。
为加强和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提高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根据《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大中型以上餐馆(含中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及承担重大活动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各选派1名拟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得由厨师长兼任)参加培训学习。
二、人员要求:
(一)身体健康并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二)具备相应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和工作经验;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责任性强。
三、培训内容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四)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五)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四、培训时间、地点、报名要求
定于2013年5月30-31日在金坛市人民医院五号楼四楼会议室进行,时间两天。各单位即日起开始报名,学员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2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
五、考试
参训人员统一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印制的《江苏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
六、费用
根据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核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收费标准,每人收取培训费用500元整。
七、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报名表于5月25日前报送至金坛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王国忠,联系电话:82886871,传真:82882290。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报名表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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