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卫生事业和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常州市、金坛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生产落实年”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治理,强化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全市卫生系统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紧紧围绕全市卫生中心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继续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注重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单位主要领导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具体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要综合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有关责任的落实。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职工中去,
三、突出专项整治,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1.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科室和重点人员的监管,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
2.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深入开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紧紧抓住“自查、检查、督促”三个环节,按照“三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有序开展各项活动。重点对单位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压力容器、压力管通、配电室、锅炉房、电梯、大型医疗设备、毒麻化学药品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到安全工作自查,事故隐患自除,决不能因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措施不力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3.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救援人员,有完备的储备救援设备和工具等物资,普及各类应急和救援知识,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突发事件的自我应对能力。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及时按程序处理和实施有效救援。同时,按规定及时进行上报。
四、狠抓重点难点,安全防范落实到位
1.抓好医疗安全工作。从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入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诊疗规程,明确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将医疗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医疗责任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群众用血安全。
2.抓好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对职工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经常组织演练,使人人熟悉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运用,掌握必备的应急逃生技能,切实提高医务人员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按规定配齐消防给水、灭火器和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要重视疏散通道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正确设定疏散指示标志,保证应急照明正常工作,确保达到安全疏散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
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配电房、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必须按电力部门要求设置和维护,必须明确有符合资质的人员管理和操作电力设备。注重防雷安全,避免人员、仪器、设备、网络、电线等遭雷击而生灾。严禁私接乱接,室内外电线线路及电器设备完好无损,病房不许使用私自带入的生活用电器。特别要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出租房屋、闲置房屋、陈旧房屋消防设施和输电线路的全面检查、检修和改造,杜绝用电事故。
4.加强特种设备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电梯、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舱、制氧设备、输氧设备、氧气瓶以及水、电、气、热、能等各种设备的安全管控,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维护保养,确保特种设备在操作、使用、维护过程中的安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安全指标和操作规范。
5.加强毒麻药品管理。毒麻、精神类药品实行规范管理,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财务科、药房药库及重点科室达到“三铁一器”(铁制防盗门、防护窗栏、铁制保险柜,防盗报警器或监控装置)标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根据各项标准,按技术规范分类、分项储存。
6.严格车辆安全管理。加强公务用车、救护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杜绝违章驾车、酒后驾车、出私车等违规现象,保障公务用车安全、高效运转。
7.做好节假日安全工作。要认真做好假期安排和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开展好节前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和冬、夏季事故高发季节专项检查制度、重要时段重点检查等制度。
8.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装潢等工程,在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环节中注重安全生产,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五、强化宣教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1.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职工自防自救能力。
2.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公开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增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3.开展培训活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录用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4.加强信息宣传。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上报和宣传力度,及时反映工作情况,每月至少向市卫生局报送1条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每半年、年终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各种专项行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总结。信息上报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在4月30日前,将本单位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电子版上报局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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