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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3年金坛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33899166-5/2013-0001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卫〔2013〕26号 发布机构 卫计局
生成日期 2013-03-15 公开日期 2013-03-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3年金坛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金坛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的通知
坛卫〔2013〕26号

  根据常州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制定的《常州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实际,市卫生局制定了《2013年金坛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2013年金坛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科室职责分工,围绕今年的创建目标和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确保全市平安医院创建整体目标实现,为“平安金坛”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金坛市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要点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2013年金坛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

     一、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适时召开创建工作协调小组会议,重点协调解决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年内,全市100%的二级医院和80%的一级医院达到平安医院标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全年)

  2.加强平安医院创建组织机构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成立本单位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成立组织机构的要根据成员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并增加部分成员;加强各级创建小组能力建设,制订相关文件,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第二季度)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3.继续探索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总结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改进措施,并积极推进;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的理赔机制,做好理赔工作。监督保险经办机构严格履行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赔偿。(各级医疗机构、医政科,全年)

  4.广泛调研省内外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等风险分担机制的成效和经验,查找问题,寻求改进措施,制定相关政策。根据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各项制度规定。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医责险条款及费率;简化理赔程序,提高保险机构服务水平;加强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研究,探索新型医疗风险分担方式方法,使医疗责任保险发挥良好的医疗风险分担作用。(各级医疗机构、医政科,全年)

  5.健全与承保险公司沟通协调机制。保险期间理赔出现问题或争议,及时能协商沟通,解决问题和争议,努力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协调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各级医疗机构、医政科,全年)

  三、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6.深入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促进调保结合和经费保障,更好地发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各级医疗机构、计财科、医政科,全年)

  7.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调解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各项制度,适时对全市组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进行相关培训考察、检查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医政科,全年)

  四、加强医患沟通,科学处理医患纠纷

  8.认真落实投诉管理办法。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院医患沟通能力,健全医院医患沟通组织,加强沟通工作人员培训和全员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适时组织对二级以上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落实情况督导调研活动。(各级医疗机构、医政科,全年)

  9.加强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督导,进一步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工作规范化管理,统一鉴定流程和标准;加强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结果与医疗机构安全质量管理的衔接,加强医鉴机构和法院沟通,适时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促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努力提高鉴定工作的社会信誉。(二级医疗机构、医政科,全年)

  五、加强医院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防范管理

  10.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毒麻药品、药械质量、药物不良反应检测、医院探视管理等有关规定和制度,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广泛宣传涉医法律法规,提高医疗安全防范意识。(各级医疗机构,全年)

  11.整治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医院周边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印刷品、“医托”、“号贩子”、违章摊点。要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卫生监督所、医政科,全年)

  六、做好易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易感染艾滋病病人救治管控工作

  12.建立健全易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定期排查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每年开展1-2次全面的排查摸底活动,并进行危险性评估。(各级医疗机构、监控科,全年)

  13.建立健全“市―乡镇―社区”三级预防网络,逐步与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相衔接。建立肇祸肇精神病人医疗应急处置团队和医疗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治疗期间的管理。组织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调查和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等级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祸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各级医疗机构、监控科,全年)

  14.针对“进农村、进社区、进工地、进场所、进学校” 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结合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全覆盖。(各级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监控科,全年)

  15.全市医疗机构加强HIV检测网络建设和质量管理;

  组织进行艾滋病抗体常规筛查,积极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和医疗机构主动检测工作,加强婚前检查及孕妇的筛查工作,阻断艾滋病的母婴传播途径,目标100%;继续加强血液及血制品管理,做到每一份血液及血制品都要经过艾滋病抗体检测才能使用。(各级医疗机构、市疾控中心、监控科,全年)

  七、强化医疗广告监管

  16.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定期开展违规、违法医疗广告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发布非法医疗广告行为。要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违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净化医疗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权益。加强相关部门联合,努力建立部门长效合作机制,查找、堵塞非法医疗广告源头,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科,全年)

  17.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日常监管。加强医疗广告日常监测,对监测到的和群众举报的非法医疗广告及时进行查处,举办部分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班,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市卫生监督所、医政科,全年)

  八、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18.紧紧围绕缓解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刻关切的看病就医问题,以“改革、发展、服务、质量”四大主题,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以依法行政和加强监管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让人民群众看病更方便、更放心、更满意。(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全年)

  19.探索建立全面改善医疗服务长效机制。广泛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志愿者医院服务”等活动。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规范,加强考核评价,严格奖惩。(各级医疗机构、医政科,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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