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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16/2013-0000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人社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人社发[2013]21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3-03-07 公开日期 2013-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坛人社发[2013]21号

  附件:

    2013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2013年全市人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金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突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重点,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创新引领、务实高效、率先争先的工作基调,大力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市两大战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与和谐劳动关系两大建设,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两项改革,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一、强化政策助推、创业带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试点工作,适时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出台大龄困难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办法。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青年职业见习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努力发挥政策促进就业扶持创业的最大效用。全年城镇新增就业9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00人。对15家重点企业进行失业动态监测,对缺工数量超过100人、连续1个月内通过有效招聘手段仍有缺口30%以上的企业进行动态帮扶。

    (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发挥全市20家就业见习基地作用,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进一步完善政策、拓宽渠道、优化服务,继续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管理,健全城乡零就业家庭“一户一表一卡一册一档”工作制度,并提供即时援助服务。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劳务协作力度,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大力开展援企稳岗行动,举办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四季度品牌等各类专场招聘活动60场。

    (三)深入推进创业工作。全面启动“创业型县(市)”创建活动。全年扶持创业630人,创业带动就业4000人。出台大学生创业园认定办法、大学生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等配套政策。举办创业大赛,征集创业项目,开展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500人,创业培训400人,扶持大学生创业100人,带动就业400人。加快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市级大学生创业园1家,鼓励和吸引大学生进园创业,提供政策帮扶、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等创业服务。

    (四)努力实现素质就业。以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和实现素质就业为目标,积极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调查,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对有培训意愿但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企业提供帮助,引导开展校企合作培训;大力宣传职业技能培训获证奖补政策,多形式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全年完成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500人,其中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1800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培训监督管理和培训质量控制,实现城乡劳动者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和信息化审核。实施创业培训精品工程,深入开展创业培训“五进”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各类劳动者提供系统化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二、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特惠,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家、省、常州市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我市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衔接转换办法。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制定预算方案、清算办法、按病种收付费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确保付费方式改革平稳开展。在积极争取将我市纳入省内第一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做好《金坛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修订工作,推进工伤宣传、工伤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补助等工伤预防工作,开展工伤康复机构定点工作,做好年度浮动费率调整工作。

    (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合一”征缴制度,全年“五险”分别净增参保5000人、5000人、3000人,5000人和5000人,其中企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三大保险综合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密切与税务、工商和各镇(区)的联系,引导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纳入“五险合一”征缴范围。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督促检查、定期通报等制度,促进社保扩面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和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率。加强与地税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各镇(区)劳动保障所作用,加强对欠费企业的日常监控。加大基金征缴和清欠力度,控制新欠,减少历欠。

    (七)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根据省、常州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201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平均提高10%以上。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80元,将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月110元。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0%以上,及时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水平。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八)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采取书面稽核与实地稽核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用人单位参保行为,从源头上把好参保人数关、基数关。充分运用基金监管软件,经常性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将非现场监督工作制度化、常规化,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加强内控,提升基础数据质量。积极开展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再落实、回头看”活动,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基金安全。

    三、突出引进攻坚、政策创新,全力打造人才高地

    (九)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建立人才需求定期发布平台,通过举办高校招聘会、政产学研活动,实现人才资源总量新增5500名,引进高层次人才270名(其中实质性引进60名,柔性引进210名)。积极参加常州在全国主要城市举办的人才推介会,组织参加广州留交会、自主举办北京中关村“金沙英才计划”推介会,大力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25名,力争引进省“双创人才”4名。启动“业创金坛、才聚金沙”就业引才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校园引才力度,拓展引才渠道,

    (十)加强企业研发载体建设。加强企业研发载体建设,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对设站企业的管理和服务。鼓励我市建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重点企业申报一批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后备单位,申报成功1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十一)加大引进外国智力项目。加强对引进外国专家的支持宣传力度,掌握我市规模企业引进外国专家信息,帮助我市重点产业企业申报国家、省引进外国智力项目,年内争取申报10个市级引进外国专家智力项目。

    (十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称工作宣传力度,大力开展职称初定、评审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为我市建筑、园林等行业企业开展地方职称评审,为企业资质升级、招投标提供服务,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争取完成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000名。

    (十三)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出台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引领和推动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完善现代职工培训制度,加快推行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加强技工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基础能力,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高技能人才指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4000人次,取证3500人次。全市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490人。

    (十四)提升人才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人才支持配套政策、加大对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力度,做好省“双创人才”、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申报、资格初审、面谈评估、项目落户、创业资金拨付等工作。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海归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实现常态化,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健康绿卡制度,继续开展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春节慰问活动。

    四、注重以点带面、持续深化,不断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十五)积极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认真做好2013年公务员招录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拓宽监督渠道,实现“阳光考录”。根据省统一部署,做好参公单位申报及人员登记准备。继续推动公务员竞争上岗常态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机关人事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完善统计、监督、核查功能,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做好公务员年报统计工作。

    (十六)大力提升公务员能力素质。根据常州市出台的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细化平时绩效考核程序、评价内容和奖励办法,推动考核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常州市出台的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组织公务员初任培训、公务员任职培训、任前能力训练。全面开展新一轮“5+X”培训,实施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健全公务员培训与考核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和公务员考核结果的运用。

    (十七)深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零增长调控。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率达100%。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机制,研究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竞争上岗工作,充分体现岗位聘任凭业绩、能力、水平的导向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公开招聘面达100%。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官培训力度,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强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关键环节监管,会同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教师、医卫人员的招聘管理。积极探索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紧缺人才招聘考试办法。规范做好事业单位清理后人员分流调整工作。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信息化水平。

    (十八)着力调节收入分配。落实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举措,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公布我市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信息。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加40家企业参与薪酬调查,确定1-2个行业单独发布行业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开展“要约行动”,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企业案例库,其中企业案例不少于10个、行业或区域案例不少于1个。实现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5%以上。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加大绩效工资实施监督检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使事业单位收入进一步规范化、合理化、透明化。

    (十九)全力落实军转安置任务。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安置办法,确保完成下达的各项军转安置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军转干部岗前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优化课程结构,突出能力训练,提升培训效果。做好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分析研判形势,严格管理制度,积极帮扶困难群体,扎实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五、坚持夯实基础、预防预警,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稳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做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研究制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办法,规范异地派遣用工行为,落实同工同酬原则。建立企业退工10人以上信息报告制度,规范企业规模裁员、破产关闭等职工安置分流和劳动关系调整行为,探索建立非诉集体性劳资纠纷调处机制。完善预警预防和应急管理等维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协同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案件的能力。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实施集体合同“彩虹计划”。

    (二十一)有效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强化调解仲裁机构、效能、机制、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推动调解职能下沉和前移。制定仲裁机构窗口服务规范,加强全市调解仲裁窗口形象建设。加强调解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调解仲裁案件处理质效,立案处理案件结案率达94%以上,各类调解组织调处争议占案件总数的50%以上,仲裁机构结案调撤率达70%以上,按期结案率100%。加强对案件处理尤其是重大集体争议的处理,快办慎审。以提升仲裁文书水平为重点,推动全市仲裁办案“程序规范化、文书标准化、管理制度化”。实现案件信息化监控管理,立案案件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全程流转。进一步推进裁审对接工作,完善裁审对接工作机制。

    (二十二)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以示范网格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两网化”运行水平和工作效能。在基层工作平台全面加载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业务考核工作机制,充实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省市两级劳动保障监察示范网格创建活动,创建省级示范网格1个以上,市级示范一、二级网格各1个以上。以基层网格为载体,网格监测预警机制为基础,建立劳动关系运行和劳动者权益情况监测制度。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力度。健全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推进全省联动举报投诉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全面提升运行质量,平台举报投诉案件按期运行率达95%以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专职员、兼职员和协理员业务培训工作,全市专职监察员业务培训不少于12课时,兼职监察员分期轮训一次。

    (二十三)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落实有关扶持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全年家庭服务业实现新增就业500人。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非正规就业的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等难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注重强化基层、规范高效,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四)打造标准化平台。深入推进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到机构名称、服务规范、工作流程、应用软件、服务标识“五统一”,努力提升基层平台建设水平。统筹梳理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等条线下沉业务,明确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内容和职责,提升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开展星级示范基层平台创建评比,推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协理员培训,确保基层协理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开展优秀协理员评比表彰,整体提升协理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十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做好全省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工作。有计划的按步骤地做好金保工作二期建设,做好金保软件的升级改造;加强数据安全,建设应用级容灾备份系统;进行网络改造,优化网络,加快办事速度;加强12333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完善单位及个人的网上办事项目,提高办事效率。

    (二十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模式。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四个不出村”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整合资源,将“保费缴纳,待遇领取”业务由银行指定的商户便民服务点向各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迁移,促进金融便民业务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的有效对接,为参保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实现各项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实时化、常态化和高效化。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率,巩固社会化发放成果。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

    六、注重效能提升,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七)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后评估制度,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深入推行科学民主决策进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大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案件监督评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梳理行政执法风险点,加强防范意识。梳理“三合一”平台行政事项。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答复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完善行政诉讼应诉机制,提高行政诉讼应诉能力。

    (二十八)抓好规划统计和调查研究。认真开展“十二五”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人才专项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确保规划目标有序推进。制定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并进行定期监测,做好基本现代化指标、小康指标和现代服务业指标监测工作,强化统计监测分析。开展年度重点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对数据的分析利用,做好调研成果的政策转化。

    (二十九)强化对外宣传和信访维稳。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总体策划,突出抓好形势任务、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等宣传,更加注重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健全宣传信息工作机制,加强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信访维稳和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完善运行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理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扎实做好源头预防,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和疑难问题攻坚。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妥善处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十)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深入研究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律,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考核制度,规范选拔程序,积极探索平等竞争、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目标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综合考评、重点工作督查等制度,加大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十一)深化机关党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实施能力建设2+1工程(两提一促:提升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工作创新),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长效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扩大廉政风险排查范围,规范廉政风险预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热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行政监察和电子监察,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继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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