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中国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支行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内容,及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支行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行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具体工作。同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切实加强对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我支行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确定了业务部门主动提供公开政府信息、办公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核、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核,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展开。
2.完善工作制度。我支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为核心,以《政务主动公开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预审办法》及《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为配套的制度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程序、监督约束机制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有效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层次延伸。
3.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察工作效能,定期检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基层央行各项履职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公布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行风建设”投诉电话、召开行风建设监督员会议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4.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完成并主动公开《中国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将加强主动公开、增强透明度、加强对内监督、开展政务依申请公开等作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按时向上级行上报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季度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反馈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及工作难点。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积极拓展公开内容。我支行从“合法性、针对性、实用性”入手,坚持“凡是涉及社会民众事务的,只要不涉及保密,都要公开”的原则,结合基层央行工作实际,对过去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清理,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确定了向社会公开金融工作的主要内容,并印制成册。
2.灵活使用公开渠道。一是有效利用内部载体。2012年,累计编发《金坛市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宣传简报》6期,编发《金坛市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宣传简报》12期,积极宣传传导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支持地方及经济发展、服务企业民生等工作。通过组织召开货币信贷政策执行联席会议、信贷资金运行分析例会等形式,增强基层央行履职效能公开。二是充分依托外部媒介。通过在政府网站和人民银行总行子网站,定期发布业务工作动态、成效等内容,保证社会公众对基层央行依法行政的知情权、监督权。
3.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我支行立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长效化管理,坚持“宪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保密审查单》等载体,积极推行“四步审查法”,明确责任,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而言:由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要求,对照本部门《涉密事项一栏表》,认真审核拟公开的政务信息,把好初步审查关;办公室保密审查人员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人总行有关保密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综合判定,把好专业审查关;分管行领导对保密审查人员作出的审查结论进行复核审查后签发,确保支行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信息的安全性,把好复核审查关;办公室程序审查人员按照“未经过保密审查的信息和涉密信息一律不准对外公开”的原则,对符合程序审查要求的政务信息,采取一定方式对外公开,对于不能公开的或者未经过保密审查的信息和涉密信息一律不准对外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把好保密审查关卡。截至目前,我支行未有涉密信息违规公开或泄露的情况发生。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我支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岗位,接受公众政府信息申请;二是及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特别强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时效性;
2、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我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平稳开展。我支行2012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支行未收到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申请。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现阶段,我支行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2年,我支行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部分职能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范围和程度不深、信息调研力度不大等困难与问题,政务公开的工作合力尚有待进一步提升。2013年,我支行将围绕不足,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基础,拓展政务公开平台,构筑政务公开合力,切实提升基层央行公信力。
1.提高认识,完善公开工作机制。采取以会代训、以查促训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教育工作,从思想上强化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适时开展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以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推广先进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
2.积极拓展,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围绕群众关注热点与人民银行履职实际,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继续整合系统资源,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以总行子网站和政府网站为依托,利用互联网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积极发挥政务公开栏、新闻传媒、专线电话等传统政务公开形式的作用,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3.总结经验,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格式文书,以及申请办理工作在支行各部门之间的运转流程。进一步强调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时效规定。及时梳理分析已有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情况,积累工作经验,总结好的做法,强化风险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