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促进金坛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决定对201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对涉及财政政策以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管理业务的10个业务科室201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部门是: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经建科、工贸国资科、金融科、行财科、社保科、农财科、财政结算中心。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对照局《内部控制制度》,对各有关科室的内部管理活动和管理制度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具体内容为:
(一)业务科室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检查评价财政管理业务工作运行规程、内部审核制度执行情况;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离情况;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内部报告情况;内部授权和日常监督程序执行情况;业务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
(二)预算编制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及批复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预算执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收入预算执行控制、支出预算执行控制、预算执行报告控制、财政往来资金调度控制、财政专户专项资金收支控制、存款资金调度控制、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控制以及部门决算审核控制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各科室专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三、检查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等三个步骤,具体为:
(一)准备阶段(3月上旬)
1.根据内控制度检查要求,编制具体检查实施方案,3月1日完成;
2 .组成检查组,对检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月7日前完成;
3.召开动员布置会,下达检查通知,提出检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3月8日完成。
(二)实施阶段(3月中旬,22日前完成)
1.检查组根据对被检查科室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了解,就流程控制、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评价;
2.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业务实施重点检查,收集检查资料,编制工作底稿。
(三)报告阶段(3月下旬)
1.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科室存在的问题等事项在征求被检查科室意见后,撰写检查报告,3月27日前完成;
2.财监科汇总各组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形成综合检查报告,上报局领导,3月31日前完成。
四、检查人员组织
按照我局《 关于成立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由财监科牵头,预算科、国库科、综合科、经建科、工贸国资科、金融科、行财科、社保科、农财科、财政结算中心等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成立5个检查组,每组3人。
第一组:黄国忠(组长)、汪锁春、王月珍。检查单位:国库科、财政结算中心。
第二组:周先(组长)、李夕兰、周金泉。检查单位:农财科、经建科。
第三组:刘国平(组长)、王冠峰、周夕凤。检查单位:综合科、工贸国资科。
第四组:徐杰(组长)、沈海燕、王晶。检查单位:金融科、预算科。
第五组:周建忠(组长)、王惠娟、朱粉庚。检查单位:行财科、社保科。
五、检查的相关要求
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是加强财政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推动廉政建设和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的重要措施。开展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实现内部控制制度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财政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请各业务科室尤其是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一要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此次检查的联络员;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三要通过检查总结内控制度执行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全局各科室要通过检查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进一步改进、完善制度。
金坛市财政局
201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