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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01414117-0/2013-0011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市场监管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3-12-26 公开日期 2014-01-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及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

  201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确保全体工作人员过一个安定、祥和、喜庆、廉洁的节日。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就做好2014年“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落实。“两节”期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节点,各部门、各科室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明确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主动抓好节日期间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行风建设工作,特别是局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从严要求,认真履职,率先垂范,在做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领导和管理,确保节日期间廉政工作有效落实,食药监管有序推进,机关作风有力提升。

  二、强化教育引导,筑牢防线拒腐蚀。要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的特点和我局监管工作实际,在局里统一组织节日廉政教育的基础上,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所属党员干部职工开展节日廉洁自律和作风纪律教育引导,特别是要认真领会中央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纪委关于过年节的一系列禁令及金坛市委《十项规定》等重要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自我免疫,筑牢拒腐防线,提升执纪自觉。

  三、强化纪律规定,风清气正过廉节。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行业禁令,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保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特别重申“十二个严禁”,即:严禁收受行政相对人、机关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业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严禁违规用公款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走访、送礼和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行政相对人或企业转嫁、摊派和报销个人费用;严禁用公款旅游或支付应由私人支出的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喜庆事宜或借机收钱敛财;严禁值班期间离岗脱岗、午间饮酒或失职渎职;严禁酗酒闹事或酒后驾车;严禁在公共场所聚众赌博;严禁进入歌舞厅、酒吧等场所消费娱乐;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铺张浪费;严禁损害群众利益。

  四、强化督察问责,铁面肃纪不留情。“两节”期间,局纪检组监察室将采取电话回访、明察暗访、谈话了解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特别是违反“十二个严禁”被查证属实且影响较大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在编人员一律先停职再重处,对合同制人员一律予以辞退,同时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决不姑息。        

  请各科室将落实“两节”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情况分别于2014年元月8日和2月13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 

  中共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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