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常金一体、东扩南移、苦干三年、强基进位”全市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科学决策,深化平安金坛建设,引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监管、改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力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金坛加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深化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和领导干部党政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工作措施。
2、加强经费保障。将平安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确保更好地履行综治和平安工作各项职能。
3、做好结对共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基层调研实践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调研,赴乡镇、进学校、入社区、进企业等,及时了解民意。同时帮助挂钩镇村解决实际问题。深入开展遵纪守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在全市开展“道德讲堂进药企”,提高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企业员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养;开展第四届“读书月”、第三届“技能风采大赛”和“学习日”活动,营造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机关氛围;继续开展“爱心妈妈”活动,坚持资助两名孤儿,给她们送去妈妈般的温暖,鼓励她们认真学习,引导她们乐观生活、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综治和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结合药监《六五普法规划》继续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1”药品管理法施行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基本知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2、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级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学习和掌握最高法院对刑法、食品安全法等司法解释,使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使平安建设内容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全体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全员素质,预防各种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三、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措施,推动“平安机关”创建工作求实效、上水平。切实搞好单位内部办公场所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健全落实技防措施,做好单位内部重点安全防范工作。
四、进一步落实排查调处机制,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水平
1、着力做好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和纠正因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访工作办法》、《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分析形势,排查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荫芽状态,确保不发生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事件和典型事件。
2、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强化权利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认真进行答辩,按规定提交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有关背景材料,指派人员积极出庭应诉。加强与法院、政府法制办、信访、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三是促进“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明确移送工作程序,努力在涉刑移送立案标准上求得共识,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执法合作,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五、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做好体制和职能调整工作。建立适应新职能的新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合理划分事权,加强对机构设置、职能整合、人员配备、业务规范的科学化、合理化的探索和实践,建立职责明确、上下衔接、高效快捷的运行机制。
2、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思路、监管制度、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食品安全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或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辖区和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企业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二)强化规范管理,推动食品安全和保化监管
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民生工程。一是启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二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评估和趋势分析活动,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是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三街同创”(即:证照规范管理示范街、食品安全监管示范街、放心消费一条街创建)活动。四是开展餐饮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五是继续开展好“放心粮油工程”的创建和评比。
2、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加强重点品种专项整治。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常用食品的专项检查;持续打击“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蔬菜、肉制品、速冻食品、小食品、饮料和饮用水专项执法。二是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持续开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四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私屠滥宰和调味品等专项整治。
3、扎实做好保化监管。一是全面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摸底调查工作;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重点产品抽查、突击检查和评价性检验的工作力度,适时发布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构建保化产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三是着力开展好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及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专项整治;四是开展重要品种的专项检查月活动;五是积极推进保化品专业培训工作,提高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加强药械监管,保障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巩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成果;二是强力推进新版GMP的实施;三是强化基药生产质量监管。进一步健全基药中标情况备案制度,加强生产现场检查,深入推进基药电子监管。四是提高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针对性,规范委托生产检验行为。配合省、市局对血浆制品、注射剂、疫苗、基药等高风险品种100%飞行检查;认真组织开展药店GSP跟踪检查;五是加强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六是提升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ADR)监测水平,进一步完善ADR监测体系,健全制度,完善程序;积极协调卫生行政部门,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发挥ADR监测中的主体作用;稳步提高ADR报告数量和质量,全年报告数不少于250例;六是继续保持特药监管高压态势,加强特殊药品日常监管。
(四)完善稽查机制,净化药械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以基本药物、中药饮片、血液制品、疫苗,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为重点品种,以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的专项检查,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二是加大查办大要案的力度,严厉打击“三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制假售假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作为今年稽查工作的主攻目标和方向。三是完善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横向联系,积极与地方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特别利用好与公、检、法四方联席会议合作平台,提高办案的能力与技巧,形成打假治劣合力。
金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