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在常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地方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质量强市为工作关键点,以质量安全和平台建设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能,强化队伍建设,增强履职能力,全力推进质监事业新发展,为金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进一步推动质监事业的快速发展,局党组决定,进行2012年度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度金坛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各科、所、大队、分局。
“2012年度金坛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评选范围是:在职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等),在本系统工作满2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锐意创新,出色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积极有效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3、在完成重点工作目标、应对突发事件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反应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4、勤政廉洁、团结协调,注意队伍建设和人员培养,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重视党风、作风、行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团队,牢固树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严于律己 ,清正廉洁,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得到群众公认。
三、评选办法
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按照群众推荐、班子集体讨论等程序,由各单位根据推荐名额确定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研究决定并公示。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局中层干部进行投票选取,获得票数前三名的报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示。
四、名额分配
评选出年度考核优秀和局先进个人合计20人,在此基础上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推选常州市系统“十佳公务员”、“十佳执法办案能手”、“十佳服务能手”以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二)。
五、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从12月10日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组织,12月13日11点前将推荐情况报局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1、局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表彰对象的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络、文件起草等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严格审核,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侧重考虑直接为企业、消费者服务和执法监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考虑为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业务、技术带头人。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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