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提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起重机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所有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码头吊、汽车起重机和以起升机构为电动葫芦的起重机)无证操作人员,均应参加培训。已培训取得操作证满二年的应参加复审培训。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年满18周岁以上,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妨碍从事相关操作的生理缺陷。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12年9月13日—9月14日上午8时30分到422室报名,2012年9月17日上午8时30分培训(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课程表);
2.培训地点:金坛质监局五楼会议室(南环二路38号),咨询电话:82357611,联系人:纪燕、陈斐
三、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0〕43号、苏财综〔2000〕78号文件精神,参训人员需交资料费、培训费、理论、实践考核费等350元。
四、其他
报到时须交二寸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复审人员需同时上交以上证明及原操作证正本,培训结束经理论、实践操作考核,合格者发给全国通用的操作证。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妥善安排生产,按时派员参加培训。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