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处理,是保证锅炉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从近期对锅炉的安全监察和定期检验情况统计,我市的锅炉给水水质普遍不达标,造成锅炉结垢严重,严重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和企业的正常生产,也不符合当前我市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为提高水处理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及市委、市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锅炉水处理操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水处理操作证过期及到期的持证人员和无证人员。
2、凡蒸发量大于等于0.5T/H的蒸汽锅炉使用单位至少选派一名水处理操作工或司炉工参加培训。
参训人员须年满十八周岁,初中文化,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55周岁,无妨碍水处理操作、化验的疾病。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8月18日。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0日到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422室报到。
三、培训费用
根据苏价费〔2000〕43号、苏财综〔2000〕78号,参加培训每人需交培训费、理论和实践考核费、资料费、材料费等计400元。
经考核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四、其他
1、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应递交2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单位组织和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复审人员需同时上交以上证明及原操作证正本。
2、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82357611
联 系 人:纪燕 陈斐
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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