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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药品稽查科创建“星级服务科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4117-0/2012-00059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食药监办发〔2012〕16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12-03-29 公开日期 2012-04-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药品稽查科创建“星级服务科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药品稽查科创建“星级服务科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食药监办发〔2012〕16号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有效推进机关效能提升和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建设,促进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市优化办关于加强星级服务科室创建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党组在全局开展“两个年”活动,药品稽查科就创建“星级服务科室”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药品监管队伍为目标,按照“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优质服务、人民满意”的创建标准,以提升机关效能和提升药监形象为重点,查找工作中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为确保一方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健康发展,较好地履行部门职责。

    二、工作措施

    1、推进政务公开。明确专人负责案卷输入电脑,办公室明确监察审核人员,确保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规范、高效运行。

    2、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案件检查和审理制度,继续推行和完善案件集体会商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文书规范管理。对在处罚过程中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对国家公务人员在纠风、打假工作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通风报信、说情袒护的案件,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每一个举报电话和来访均热情接待,细心听取,认真记录,严格按制度程序办理,注意保密。对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耐心解释,并转有关部门。同时,认真受理110联动的举报投诉。

    4、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在工作措施上,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相结合,药品抽验与监督执法相结合,当场教育与案件查处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市场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决不手软,行政处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适当,行政强制措施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文书规范整洁。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

    5、创新工作举措。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以创建江苏省药品安全示范市为中心工作,加强监管监测和稽查办案的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药械热点问题,在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中对违法广告中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积极探索监管方式、方法等创新举措,不断形成稽查品牌特色。

    6、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八条禁令”,不得徇私舞弊、以权谋私,查办案件一律不得在行政相对人处吃饭,不得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现金等。局纪检组不定期对稽查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案件回访,确保稽查队伍文明、公正、高效、廉洁。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3月底完成)。召开全员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药品监管实际,进行具体活动部署,确保全员参与,做到人人有责。

    第二阶段,公开承诺(4月上旬完成)。药品稽查科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创建方案,作出公开服务承诺。

    第三阶段,排查问题(4-5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建设座谈会,虚心征求意见,查找出本单位及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的方向。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6月底前完成)。对于梳理出来的问题,要逐条剖析原因,深刻查找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提高活动成效,成立创建“星级服务科室”领导小组,王伟政任组长,周群任副组长,孙向勇、谈凤鸣、陈春梅、王燕敏、季寒靖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向勇任主任,曹海翔、戴洋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药品稽查科工作职能

    1、依据药品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以下简称药包材)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对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等单位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2、受理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对举报发现、监督检查中发现、检验机构检验发现或其它方式(途径)披露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案件进行查处。

    3、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

    4、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抽样,及时掌握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的产品质量。积极配合上级实施的药品、医疗器械抽样工作。及时反馈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

    5、主动与相关执法部门协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局及相关执法部门统一组织的打假工作。

    公开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深入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依法实施日常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坚持廉洁从政、秉公执法。坚决执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和《六条禁令》,从严管理执法队伍。

    3、坚持规范程序、高效执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履行监管职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受理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一般举报投诉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投诉人,需检验或立案查处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回复初步调查情况,自收到检验报告书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第二日前回复投诉人;行政处罚一般案件在三个月内办结,复杂案件经领导同意可延期办结。自由裁量按照在《金坛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对外公布的执行。

    4、坚持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积极通过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等途径,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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