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刚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提高我市企业的质量检验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我市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地发展,现将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关于继续开展<产品法律责任>函授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质监培函[2012]7号)和《关于继续开展质量检验与管理函授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质监培函[201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附件:
1、关于继续开展<产品法律责任>函授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2、关于继续开展质量检验与管理函授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3、江苏省产品法律责任培训函授学员登记表
4、江苏省质量检验与管理培训函授学员登记表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3:
江苏省产品法律责任培训函授学员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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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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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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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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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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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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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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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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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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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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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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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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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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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
从事质量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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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市、县函授工作站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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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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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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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授
站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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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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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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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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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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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江苏省质量检验与管理培训函授学员登记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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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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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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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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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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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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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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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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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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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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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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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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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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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
从事质量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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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市、县函授工作站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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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成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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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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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授
站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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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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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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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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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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