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常农发[2012]1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局属相关部门,各镇(区)畜牧兽医站要根据局《方案》要求,结合本镇(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