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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054/2012-0001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环党组发〔2012〕4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2-02-28 公开日期 2012-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
坛环党组发〔2012〕4号

  中央确定2012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这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机遇,对于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坛委发[2012]12号)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环保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年要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为“五个金坛”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抓落实,就是把党的十七大以来上级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把已有成功经验全面推广。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抓到支部,让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扎扎实实抓几件实事,解决几个突出问题,防止做表面文章,力戒形式主义。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党员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主要目标

  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培训得到加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质量得到提高,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得到加强,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逐步完善,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力量不断壮大,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有制度得到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主要内容

  1.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程。围绕“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要求,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强能力、转作风。采取学习教育、专题生活会、调查研究、主题实践和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局领导学习与培训的能力、树立中层干部奉献和进取的意识、提高部门研究与精细设计的能力,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拓宽效能建设活动载体,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完善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不断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推行公开承诺,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机关党建“两个走在前”的目标。

  2.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工程。围绕“转变职能,加强服务,提高效率”的要求,认真执行审批、环评、许可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标准开展服务工作,做到机关按“轨道”运行,人员按“标准”做事,积极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深化审批制度的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总结推广“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做法,重点抓好环保系统示范窗口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工作效能,让群众感受到创先争优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3.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工程。坚持把“三解三促”活动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的有效抓手,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接地气”、察民情办实事、抓基层打基础。推进“三解三促”活动长效化制度化,引导领导干部主动到一线去,主动到群众家里,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帮助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困难问题。通过为民办实事切实增进党群干群融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升环保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工程。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结对帮扶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共建载体,丰富共建资源,不断丰富和拓展结对帮扶、和谐共建的内容和形式,把结对帮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村(社区)为重点,设立局领导群众联系点,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和谐社区大家建,创先争优我带头”活动长效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以“五带头”为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始终保持高度的党性自觉。

  四、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2012年2月25日前)。局党组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切实把各支部和党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中来。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的有关精神,检查在贯彻落实中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我局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

  2.调查研究(2012年2月26日至3月20日)。从各支部入手,围绕组织设置是否合理、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等内容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各支部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一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环保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深入实施(2012年3月21日至11月30日)。要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各支部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各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4.总结验收(2012年12月1日至31日)。结合创先争优专项总结表彰工作,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各支部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局党组将对各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及时进行自查。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落实领导职责,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分类指导,搞好舆论宣传,鼓励探索创新,真正做到工作要求要高,措施要细,办法要多,程序要严,效果要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要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诸葛林任领导小组组长,陈云、曹志荣、戴卫忠、钱炜、薛金华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任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基层党建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各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结合支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加强协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精心部署实施。要广泛动员,人人参与,明确任务,形成整个活动的良好开端,各支部要专门组织学习,研究具体措施,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要结合支部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切实把这项工作贯穿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要主动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落实,确保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组将加强对整个活动的指导、协调、督查,对每个阶段、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要把基层组织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把知情权、评判权和监督权交给群众,让基层群众参与进来,强化外部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的评判和检验。

  4.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发挥环保局网站、《环保简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作用,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宣传推广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进一步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5.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完成今年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以各项工作的实绩来检验活动的成果,确保全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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