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垂直管理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金坛市环保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054/2012-0000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环综〔2012〕4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2-02-03 公开日期 2012-02-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环保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金坛市环保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坛环综〔2012〕4号

  为推进我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坛人发[2007]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镇(开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坛组发[2009]4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机关、镇(开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的通知》(坛组发[2010]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9个中层职位实施竞争上岗,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诸葛林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陈云、曹志荣、戴卫忠、钱炜、薛金华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钱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杨年庆、尹虹琰、顾谢军、吴耿瀚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

  二、竞争上岗职数

  本次竞争上岗共设置职位9个。其中,中层正职2个,局机关中层副职1个,环境监测站副职2个,环境监察大队中层副职4个。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工作实绩明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资格条件:

  1.竞争中层正职岗位的,应当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且现任中层副职;竞争中层副职岗位的,应当在本单位工作三年以上;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竞争上岗人员需为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四、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制定工作方案(2月3日)。经局党组研究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备案。

  2.公布职位(2月3日)。公布竞争职位、资格条件、工作程序等事项。

  3.公开报名(2月3-7日)。一般由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也可采用组织推荐的方法报名。竞争上岗人员需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4.资格审查(2月8-9日)。依据竞争上岗条件,由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竞争人选。

  5.竞争上岗演讲(2月10日)。资格审查合格者就演讲题目进行演讲(竞争中层正职岗位的演讲参考题目为:如何当好中层正职?竞争中层副职岗位的演讲参考题目为:如何当好中层副职?),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6.民主测评(2月10日)。竞争上岗演讲的同时,在全局范围对参加竞争上岗者进行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2月10日)。局党组根据演讲和民主测评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从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8.决定任命(2月10-16日)。局党组根据考察结果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任用,并实行任前公示。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备案。

  附:金坛市环保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金坛市环保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从事环保

  工作时间

 

  是否

  党员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时间、院校

  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时间、院校

  及专业

 

  现 工

  作 部

  门 及

  职 务

 

  现任职务及

  任职时间

 

  专业技术职称

 

  竞 争

  岗 位

  中层正职( )        局机关中层副职( ) 

   监测站副职( )      监察大队中层副职( )

  主 要

  工 作

  简 历

 

  资 格

  审 查

  意 见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