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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38/2012-0011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国土资发〔2012〕83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生成日期 2012-10-19 公开日期 2012-10-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工作的通知
坛国土资发〔2012〕83号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对2012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全面据实调查,同时对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预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市2012年度中发生变化的地块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查清全市2012年新增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农居民建房、道路等用地情况,为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夯实基础,确保“土地执法模范市”和“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市”的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工作步骤

  1.2012年10月20日-10月26日,国土所完成辖区内所有变化地块的初步调查,填写《金坛市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统计表》。

  2.2012年10月27日-11月4日,测绘所对所有变化地块进行测绘,地籍科和执法大队对所有变化地块的现场进行联合核查,核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3.2012年11月30日前,对需要安排用地指标,完善用地手续的项目,耕保科必须上报到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对符合设施农用地和农民建房条件的项目,国土所完成项目的材料上报,耕保科完成审批。对已造成违法事实,又无法通过上述措施消除违法状态的执法部门必须坚决拆除整改到位。

  4.2012年12月31日前,利用科必须对具备供地条件的项目完善供地手续。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2年度土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局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决策、成果确认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相互联动,责任共担,形成组织有力,措施得力,单位给力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明确分工协作

  土地年度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分别由地籍科和执法大队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国土所负责变化地块的初步调查和表格填写工作;地籍科和执法大队共同负责变化地块的现场核查;测绘所负责所有变化地块的测绘,并提交成果给耕保科、利用科和地籍科;耕保科负责对变化地块测绘成果的套合(土地利用规划图和报批图)和批准图件、批文的提供,并及时完善各类用地手续;地籍科负责套合土地利用现状图;利用科、交易中心负责对变化地块的催办供地手续以及与住建、规划、各镇(区)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扎实有效地组织带领本单位开展工作,要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涉及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的所有信息,并对上报的信息数据负首要责任,具体业务经办人要认真务实,通过图件、影像技术等手段,全面准确反映变化地块的信息,并对此负直接责任。

  四、责任追究

  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一项贯穿全年涉及国土资源业务的中心工作,是评价和衡量综合工作能力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创先争优的决定性依据,为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予以追责。

  1.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出现漏报现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弄虚作假,恶意虚报、漏报土地利用变化数据的。

  3.因组织不力或工作不力未能及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数据资料的。

  4.因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追责的。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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