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国人民防空建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民防建设取得的成绩。
(二)民防建设面临的形势。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防空防灾能力为核心,深入推进组织指挥、信息保障、防护工程、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体系建设,着力增强民防整体抗毁、快速反应、应急救援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高民防系统行业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围绕主线、全面发展,平战结合、融合发展,科技引领、创新发展”,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江苏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民防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我省民防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形势发展需要,加快建设战时能严密防护、急时能有效应对、平时能提供服务的现代化民防体系。到2015年年底,民防组织指挥体系、信息保障体系、防护工程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依法行政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民防建设融入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应急建设和基层建设实现重要突破,民防队伍“四种能力”显著提高,民防事业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一)深入推进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1.完善民防指挥体系。
2.建立跨地区联合支援保障协作机制。
3.加快防空防灾指挥场所建设。
4.突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
5.组织防空防灾综合演习。
(二)深入推进信息保障体系建设
1.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2.推进信息网络建设。
3.完善防空防灾警报系统。
4.推进信息服务智能化和常态化。
5.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6.完善信息化工作推进机制和标准规范。
(三)深入推进防护工程体系建设
1.修编民防工程规划。
2.优化民防工程功能和布局。
3.抓好大型平战结合工程建设。
4.落实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民防空要求。
5.推进疏散基地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6.加强民防工程管理和维护。
(四)深入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加强民防专业队建设。
2.发展综合应急救援和民防志愿者队伍。
3.加强应急救援防护训练。
(五)深入推进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完善民防宣传教育规划和制度。完善民防宣传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建立健全民防宣传教育协作配合、绩效评估、考核奖励等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民防宣传教育理论与工作研究,加大民防宣传教育投入,推动民防宣传教育科学有序发展。省适时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六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进基层、进家庭、进媒体)工作试点,并制定考评细则。
2.加强民防宣传教育设施建设。省建设集民防宣传教育、公共安全知识普及、防空防灾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场馆和省、市民防宣传教育信息资料库。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利用既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建民防教育体验场馆。街道(乡镇)规划建设民防科普和宣传教育场所。建设和普及社区(大型企业)民防工作站。
3.发展民防宣传教育骨干队伍。省、市民防部门充实力量,加强民防宣传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骨干培训,民防宣传教育师资力量和民防科普体验场馆、工作站专(兼)职人员以市、县(市)为单位轮训不少于1次。
4.加大民防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民防宣传,开展民防知识教育,有条件的市、县(市)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民防固定宣传专栏(专题、专版)。开通各级民防网站,配备专兼职采编人员,提高网络宣传质量。加强通讯报道网络建设,提高通讯报道质量,建立民防与新闻单位通联制度。大力宣传民防建设先进典型,强化公共场所民防公益宣传,把民防宣传教育融入和谐社会、平安社区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民防教学科研,落实民防教育内容、时间和师资,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适时推进小学生防护知识教育。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1.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健全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体系。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科学界定行政决策权限。制定民防法制宣传规划、计划和相关制度,建立民防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加强民防系统法制教育培训。开展民防法治建设检查评议活动。
2.加强民防法制建设。开展民防法治重要课题研究,适时制定修订民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重点制定和完善民防工作条例、群众防护组织管理规定、民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规定、民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民防行政监察规定、民防依法行政考核规定等。
3.全面推进民防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内容管理民防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杜绝违法违规许可、审批等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细化明确民防机关行政执法职能和岗位职责,加强各级民防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完善行政许可(审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完善网上行政权力库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强化民防系统层级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思想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担负起领导责任,履行好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把民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民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把民防知识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把民防工作纳入政府考核目标,并及时研究解决民防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各级民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细化本地区民防建设规划,并搞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省民防局根据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对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按年度分解到各市、县(市),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适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督导,对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绩效评估。
(二)积极推进改革创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融合式发展。把民防纳入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代服务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把民防资源统筹用于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推进民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应急管理体系,真正实现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融合。加快转变民防建设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民防建设转型升级,真正实现由单一防空向防空防灾相结合转变,由注重重点城市建设向市、县(市)联动发展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工作重心向街道(社区)和乡镇下沉,实现社区民防工作全覆盖。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推进民防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民防工程产权制度和投融资、民防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的改革。以民防组织指挥、信息防护、群众防护、地下空间安全管理为重点方向,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加大民防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构建产学研结合和成果应用转化机制。
(三)深入实施人才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院校学历生招录和从基层选拔为主要渠道,重点引进指挥、信息、宣教、政法、科研、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形成门类齐全、专业对口、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人才梯队。依托军地院校教育资源,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计划,5年内将民防干部轮训一遍。结合训练演习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培养人才,利用函授、网络等形式组织在职教育,安排干部挂职代职和挂钩扶贫,拓宽培养人才途径。加大人才使用力度,健全人才选拔、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公道正派、任人唯贤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评价标准,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激发人才的创新潜能和工作活力。
(四)着力强化投入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民防建设的投入力度,并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依法征收民防易地建设费,确保全部用于民防设施建设。坚持“量入为出、规范管理、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加强民防建设经费预算管理,建立民防自建项目绩效评估机制。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统筹安排民防建设经费,优化资金结构和流向,重点保障民防指挥所、指挥通信平台、疏散(训练)基地、教育场所、工程维修维护等项目。制定完善民防资产管理规定,创新民防资产管理模式,提高资产质量,实现保值增值。合理配置民防资源,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采用合资、合作、股份制、独资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加快民防建设步伐。苏南等经济发达的市根据需要可试点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融资平台。
(五)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单位建设,着力提高人民防空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全面推进民防行政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大力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和战备训练工作,不断增强民防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扎实抓好民防系统党建工作,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继续深化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健全监督检查和审计制度,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