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警学法考法,提升队伍法律素质,做强公安执法主体,市局制定了《金坛市公安局2012年度民警学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金坛市公安局2012年度民警学法计划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办法》(公通字〔2010〕41号)、《江苏省公安机关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苏公厅〔2008〕576号)、《常州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常公局〔2009〕31号)和《金坛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坛公局〔2009〕71号)有关规定,现制定2012年度民警学法计划如下:
一、学法时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20日。
二、学法对象
全市公安机关在编在职民警(符合《金坛市公安局民警学法分级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重点是直接从事执法办案工作的民警,科所队负责人、法制员以及40周岁以下中青年民警。
三、学法科目
2012年度民警学法以新版《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题库》和执法实战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警种部门专业法律法规和民警常用法律知识。
四、学法任务
(一)根据省厅规定,全年每位民警学法积分必须达到1000分。
(二)全年民警学法参考率必须达到100%,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民警学法合格率不低于90%。
五、学法要求
(一)积分考试
1.民警每月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民警学法考评列入县级公安机关每月执法质量考评,无故缺考的每1人扣0.1分。
2.各派出所、局机关各单位每月组织至少一次网上法律知识考试,60分合格,不满60分的不计积分。
3.民警可通过参加网上法律考场“模拟考试”,取得与考试成绩相同的学法积分。
4.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或全年学法积分未达标的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补考。
(二)等级考试
根据公安部、省厅统一部署,组织民警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合格,参考民警取得相应的执法资格。通过率超过全局平均成绩的,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加0.5分。
(三)学法奖励
1.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各级法制部门35周岁以下民警必须参加2012年度国家司法考试,鼓励法制员参加司法考试。对通过司法考试的民警,除按市局规定颁发奖金外,奖励学法积分1000分,同时给予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加分,通过1人加0.5分。
2.年内参加全市或全局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执法技能比武获团体前三名的,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分别加3分、2分、1分;省厅举办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分别加0.5、0.3、0.2分。
3.年内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执法实战技能培训、旁听庭审等学法活动,参学(训)率排全局前三位的,所在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分别加3分、2分、1分。
4.年内通过执法资格中级、高级考试的民警,分别奖励学法积分500分、1000分。
六、学法管理
(一)强化民警自觉学法。要有计划地组织民警参加网上学法模拟考试和统一考试,督促民警完成年度学法任务。市局将适时组织民警学法抽考,并对民警学法考法情况进行每月通报。民警参加市局组织的干部基本任职资格考试,法律考试通过的,视为通过市局学法抽考。
(二)强化网上学法考核。民警参加网上法律考场在线考试,不得弄虚作假、请人代考,不得擅自修改网上数据,一经查实,除取消本人学法考试积分外,取消所在单位当月学法考试积分。
(三)强化“述法”、“考法”制度。市局明确,未完成年度学法积分的民警不得参加年度评先评优,民警学法考法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年度述职必须报告当年度完成学法任务和个人积分情况,以此全面检验民警学法考法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