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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市公安局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
索引号 01413910X/2012-0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2〕10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2-01-13 公开日期 2012-02-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市公安局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
 
金坛市公安局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
坛公局〔2012〕10号

   经过五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全局干警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显著提高,执法状况得到很大改善,为维护我市经济的发展和治安秩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适应新形势对普法教育依法治市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公安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全体民警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金坛市委“坛委发[2011]第70号”文件《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着眼于建设法治政府,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市委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握规律、开拓创新”的原则,继续深化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目标,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执法规范;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民警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将决策行为、行政行为、执法行为置于公开、透明的监督中;进一步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广泛普及。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执法思想建设。

  1、继续引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等理念根植于每一位民警头脑中,落实到每一位民警的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执法工作中。

  2、全面加强民警职业道德教育。按照《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摆正位置、定好角色”。把广大民警培养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的模范守法者和执法者。

  3、集中进行执法警示教育。对民警身边发生的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案例进行收集、整理,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开展自查自评,让民警从中受到教育。

  (二)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

  4、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组织不同层级领导干部开展法律学习培训,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专题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所、队长依法行政、执法办案的能力。

  5、重点强化民警执法教育培训。分层次制定民警年度法律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目标要求和考试考核标准。保证民警对业务所涉及的法律能够准确理解、熟练运用,对常用法规法条做到“一口清”、会解释、善应用,并能熟练掌握调查取证、网上办案、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办案技能。

  6、全面启动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考试考核的要求,在全局推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考核制度。同时建立民警学法激励机制,倡导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7、制定出台执法执勤标准及操作流程。市局根据基层实战需要,从接警、现场处警、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方面,按警种编写执法执勤标准操作规程,对每一个具体执法行为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主要法律依据进行明确规定,力求为基层民警提供简明扼要的执法执勤依据、执法基本要求和操作流程。

  8、健全完善部门办案制度。在刑事案件办理上,承办刑事案件的部门,要针对本部门管辖的多发、重点刑事案件,研究制定本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呈捕证据标准,规范基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治安、行政案件办理上,要重点加强对盗窃、赌博、卖淫嫖娼、殴打他人、故意伤害等多发、常发性案件的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情况的明确、具体的办案规程和裁量标准,有效防止民警违规办案、滥用自由裁量权,任意降格处理或顶格处理问题的发生。

  (四)大力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9、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要紧紧抓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执法质量考评和督察通报的问题、检察机关退查和行政诉讼公安机关败诉案件存在的问题、民警违法违纪暴露的问题,深入梳理排查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重整改解决执法突出问题。

  10、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评先争优活动。以开展“执法规范化示范基层科所队”创建活动为载体,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评选执法示范单位的必要条件,选择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较好的执法办案部门,作为培养、创建对象,创建不同层次、不同警种的执法示范单位,打造一批执法优秀品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1、完善引深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执法考评工作的经验,不断完善考评方法、标准和范围,细化考评内容、界定考评范围、明确考评标准、完善考评机制,强化源头考评、动态考评、日常考评和网上考评,全面建立个案考评与综合考评、即时考评与阶段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要建立领导和民警执法档案,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和民警政治荣誉、职务升降、经济利益的主要指标。

  1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监督制度。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执法各个环节、不同层级的执法责任。同时进一步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完善信访部门对涉法信访案件执法监督、督察部门对个案和现场执法监督、纪检部门对执法过错责任倒查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追究有关领导、民警的执法过错责任。

  13、全面推行法制员制度,建立覆盖各主要执法部门的法制员队伍。法制员履行案件审核把关、执法业务培训、法律参谋指导等各项职责,为本单位的各项执法活动提出正确的法律意见,构筑起防错、纠错的“第一道防线”。

  14、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和解制度,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积极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活动,不断深化案件办理的效果,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六)大力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

  1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执法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告知、治安案件公开调解、劳教案件公开聆询、疑难信访案件公开听证等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在执法工作中的参与权。

  16、积极推进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按照“信息网上走、案件网上办、台账网上建、绩效网上考”的工作新模式,积极推行执法办案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和网上考评,争取实现在全局范围内运用网络手段对民警执法办案的全程监督。在公安信息网上建立执法网页,设置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执法情况反馈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

  (七)强化普法教育,提高全市民众法律素质。

  17、利用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职能,在拘留所、看守所内对关押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六五”普法规划不留死角,落到实处。

  18、利用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以群众为主的优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送法下基层,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机关,端正干部执法态度;进乡村,普及三农法律知识;进社区,帮助违法人员改造;进学校,教育学生从小守法;进企业,指导企业守法经营;进单位,开展相关法律宣传。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载体,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以综合性法律教育为基础,以专业法律教育和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为重点,组织好普法依法治理。

  四、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依照本规划要求,召开全体大会,提高全体干警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同时成立专门的领导组和办公室,具体细化各个工作目标的落实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2015年底)。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查到位,确保本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准备验收阶段(2015年底)。对五年来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市委检查督导,并充分学习其他地方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全面促进全局公安工作的进步。

  五、组织领导

  在全体公安民警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促进公安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本局将成立由杨金忠局长任组长,严月林政委任副组长,政工、法制、交警、治安、刑侦、纪检、督察、看守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普法规划,协调、指导各警种、各业务部门普法规划的实施,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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