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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安局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12-0005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2〕181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2-11-13 公开日期 2012-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安局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安局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公局〔2012〕181号

  根据常州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公局〔2012〕230号)要求,结合金坛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要求,迅速组织实施。

  

   金坛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3日    

  金坛市公安局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公安机关2011年度作风建设成果,继续保持2012年公安工作良好势头,充分展示“民生警务”理念成效,大力弘扬“忠诚、进取、阳光、人本”的常州公安文化精神,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在2012年度全市“作风评议”和首次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评价活动中创佳绩,市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六项系列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按照“高位求进、高压奋进、高效推进”的目标要求,以及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认清形势、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三解三促”活动,围绕作风评议“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清正廉洁”五项重点内容,务求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抓紧查漏补缺,忠实履行职责,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执法服务和严管队伍的能力水平,力保 “作风评议”优异成绩。根据省辖市公安机关作风办主任座谈会精神,省厅即将出台《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评价办法》,从2012年开始,通过地方党委政府评价、第三方调查、厅党委和厅机关各部门评价以及厅作风办考评等方法,评出全省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按照常州市局要求,要力争常州市局进入全省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辖市(区)局、分局力争有30%比例进入。

  二、活动时间

  从10月30日至12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分为七个层面:市四套班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察访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510”创新型、星级企业和商会、行业协会单位代表;群众代表;新闻宣传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公安工作报告会”活动。贯彻落实“三个报告评议”制度,邀请市四套班子、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各级代表委员和重点服务对象走进警营,向他们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各派出所应主动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各社区(驻村)民警应结合“警民恳谈日”活动,主动向各界群众报告工作,并征求意见建议;消防、经文保、交巡警、刑侦、治安、禁毒、出入境、法制、户政等警种部门应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开展报告会。其中,市局公安工作报告会由办公室负责实施,报告采用PPT形式,由主要负责人作报告。每场报告会邀请对象不少于20人,参与全市作风评议的四套班子领导、代表委员、星级企业负责人应重点安排。

  (二)组织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对“510”创新型企业要优先走访,要迅速行动,有计划推进,确保先期走访到位。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关于落实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星级企业分级对口挂钩联系责任的通知》(常公办〔2012〕6号)要求,认真落实副市长、公安局长尚建荣“打造‘民生警务’品牌”、“服务企业环境更软、服务企业措施更优、服务企业作风更实”指示要求,迅速启动全市公安机关新一轮走访服务星级企业活动。其中,五星级企业由常州市局党委成员上门走访;四星、三星级企业由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上门走访;二星、一星级企业由所在地派出所班子成员负责上门走访。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市公安机关服务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新十项措施》(常公局〔2010〕211号)和《常州市公安机关服务企业规范》(常公局〔2009〕29号),开展集中走访,防止分头联系、重复走访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走进警营,通过图片展览、装备展示、随警体验、报告工作等多种形式,增进对公安机关的理解和支持。

  (四)组织开展“公安形象大展示”活动。各单位要以展示公安良好形象为目标,以构建警方新型公共关系为切入点,以宣传活动为载体,立体对外展示今年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成效。要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借助一切有利条件,充分利用传统、网络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我市公安机关以打造“民生警务”品牌为总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理念、服务群众的新举措、平安金坛建设的新成效、能力作风建设的新进步和公安队伍涌现出的新典型,着力营造有利于公安机关作风评议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与此同时,要主动邀请新闻宣传单位的领导和媒体记者走进警营,全方位开展“记者体验、记者找差、警媒恳谈”等警媒互动活动,主动推介基层公安民警和公安窗口亮点特色,争取新闻界朋友广泛理解和支持。

  (五)组织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相关责任单位务必将近日反馈的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网上民调”群众意见作为整改第一任务,立即制定工作措施,逐条加以整改,有当事人务必回访。各单位要将“警民恳谈”、“政风热线”、市长公开电话以及信访、110受理、网络舆情等群众反映意见建议作为整改重要任务,认真梳理,明确责任,推进整改,并逐一回访群众。市局指挥中心对110受理警情和投诉要及时回访,交巡警部门要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针对性回访,治安、刑侦、经侦、网安等部门要对相关案件立案和查破情况进行点对点回访,纪委(监察)、督察大队、法制室等具有受理投诉职能的部门要跟踪回访,并及时督促承办单位进行回访。

  (六)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函征意见”活动。总结今年以来的公安工作,制作一份《公安机关征求意见函》,由市局“一把手”亲笔签名,亲自上门或寄送给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市级以上代表委员和其他党政机关领导,就公安机关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依法办事、创新创优及廉洁自律五个方面情况积极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是充分展示形象、争取理解支持、实现争先进位的重要举措。市局“作风评议”结果直接与市局荣誉和广大民警切身利益相关,为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主要领导要亲自走访,联系分管辖区四套班子领导、“510”企业、星级企业、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参与活动的各警种、局机关、派出所之间要加强上下衔接,条块协调,尽量避免重复交错。

  二要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总结历年来走访迎评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深化“践行民生警务,全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大讨论、“三访三评”、“三解三促”活动和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的成功做法,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对市局安排的规定动作必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对“网上民调”及“作风评议”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按照层级化整改的原则,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去年“作风评议”反馈意见,要落实回访制度,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千方百计提升参评对象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满意率。

  三要强化内外宣传。要以“展示金坛公安形象、密切警方公共关系”为基点,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金坛警方》等各种媒体,有计划、有节奏地开展正面宣传,地方新闻媒体至少每周有公安正面宣传报道。同时,全市公安机关尤其是一线执法和窗口单位,要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问题。市局作风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及时受理和妥善处置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网上舆情,对群众投诉较多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执勤不文明和执法安全等顽症要进行重点研判预警,对查实投诉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全面跟踪问效。要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一手抓好作风迎评工作,一手抓好年底绩效冲刺,以优良作风全力推进公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12月1日至20日是全市投票评议阶段,各单位务必要树立“宁紧前、不后拖”观念,对报告会、走访、警营开放、恳谈等活动原则上都要在市局规定时限前完成。市局督察部门要把开展六项系列活动列入年底重点督查内容,并将其作为作风建设联席会议上必通报内容。常州市局明确:凡迎评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在“双研判”会上一律通报;凡引发负面舆情或群众投诉,严重影响市局“作风评议”绩效的单位和个人一律问责;凡“作风评议”排名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下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约谈。

  请各单位对照责任分解表,迅速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11月14日下班前报至政工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活动台账,注重及时收集上报活动情况(典型事例和特色做法、征求意见和解决问题、活动对象反响等情况),分别于11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汇总上报《全市公安机关六项系列活动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于12月25日前报活动总结情况。所有材料一律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至市局政工室(金坛市公安局政工室文管,联系电话:6297)。

  特此通知。

               金坛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 坛公局181号 关于印发《金坛市公安局开展六项系列活动迎接“作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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