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人发【2012】第30号《关于城市规范化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书》收悉,对《意见书》中关于在公安部门成立城管执法保障中队,增强城管执法力量,提高城管执法成效的意见,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前往武进、溧阳及其他周边地区进行调研,并相继两次召开局党委会研究相关事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确立机构。根据我市城管执法的实际需求和我局警种部门的职能分工,决定将原先设于交巡警大队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调整下设至治安大队。办公模式采用派驻式,具体办公地点设在城管局。
二、配强人员。按照《意见书》提出的意见,我局在原先派驻1名民警的基础上,参照溧阳等地的做法,决定增派2名民警至该中队工作,人员现已确定到位。另,经我局与市城管局协调,由该局调派辅警人员10名、汽车1辆至该中队,辅警人员工资、福利及车辆维修、保险等日常保障经费均由该局承担。
三、明确职责。参照周边地区做法,结合我市城管执法实际,城管执法中队受我局及市城管局双重领导,日常工作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为主,并由该中队协同城管局尽快研究制定协同执法的相关细则。
根据上述研究决定,在相关先期保障工作到位的基础上,该中队将于近期投入实体化运作。
特此报告。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