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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教育“回头看”工作方案
索引号 01413910X/2012-00047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2〕15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2-09-13 公开日期 2012-09-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教育“回头看”工作方案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教育“回头看”工作方案
坛公局〔2012〕153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常州市局深化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教育活动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排查问题、弥补不足、巩固成效,市局党委决定自9月11日至9月30日,在全局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教育“回头看”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习部署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对中纪委《关于印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09〕20号)、《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江苏省公安厅机关严禁收送礼金“三条铁规”》(苏公厅〔2004〕488号)、《常州市公安局财物管理暂行办法》(常公局〔2011〕152号)、《金坛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坛公局〔2009〕83号)等有关纪律规定进行再学习,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思想动员,发动全体人员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要有学习记录和台账。

  2、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至25日)。围绕“对违规收受被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吃请;向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索要钱物或变相索要财物;私设账户或将违规收受的资金存入他人(单位或个人)账户;违反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等五个方面内容再作排查。必须要查清“四本帐”:一是单位账簿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查清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财经纪律执行的;二是在镇、区的账目是否透明,要做到笔笔用于公安工作、笔笔符合财务规定;三是有无私设“小金库”,彻底清理公款私存和“帐外帐”;四是涉案财物及涉案人员的随身财物是否依法处置,执法办案过程中涉及的保证金、罚没款和暂扣款物等是否按照法律规定扣押、发还、处理,坚决杜绝坐支、挪用、私分、贪污涉案财物和涉案人员的随身财物。“四本帐”要全面、彻底逐一过堂。期间做到“两个必须”,即对违规收受的财物必须立即上交组织,对私设账户必须立即注销,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分门别类书面报至专项教育活动小组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开展活动基本情况、排查内容、整改情况、下步改进措施等。局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届时对各单位进行逐一验收,对其“回头看”工作作出总体考量评价。

  二、工作方式

  1、各单位自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回头看”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本单位的工作总结。

  2、督查组检查。市局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在活动期间,能说清违规收受财物问题,退清违规收受财物的,原则上既往不咎。到9月底,对隐瞒不报或敷衍专项教育工作,导致队伍发生不廉洁违纪行为的,则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1、领导要重视。各单位要把“回头看”工作作为事关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的大事来抓,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教育活动。主要领导对活动要求要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条一条抓整改,确保各项举措坚决落实到位。

  2、责任要明确。各单位“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回头看”工作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面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相关警种部门要全力参与,加大条线督促力度,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回头看”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

  3、效果要明显。活动期间,各单位对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落实,坚决不留死角。并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和问题的发生。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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