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垂直管理部门 > 公安分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0X/2012-0004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2〕143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2-08-13 公开日期 2012-09-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坛公局〔2012〕143号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更加及时、有效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推动见义勇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着力打造“五个金坛”,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共创和谐社会,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站更加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决定》(常公局〔2011〕204号)和《金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站管理办法》(坛公局[2012]108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和“进一步奖励并保护好见义勇为人员,以弘扬社会正义,对见义勇为者不仅当时给予奖励,并对其长久生活一定予以关注”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五个金坛”的目标要求,以实施《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为抓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夯实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为见义勇为人员服务的水平,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为全市见义勇为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强大的发展后劲。具体目标是:

    1、健全工作网络,凝聚见义勇为工作的强大合力。以工作站为中心,形成以公安、宣传、综治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和向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的纵向延伸,壮大见义勇为基层服务队伍,着力打造工作站品牌,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部门具体负责、相关单位协作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切实为见义勇为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完善工作体系,促进见义勇为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不断健全工作站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受理、奖励、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做到对见义勇为人员“五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及时审核、及时表彰、及时宣传。

    3、建立服务保障机制,推进见义勇为工作长远发展。见义勇为工作站要动员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关心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建立长期跟踪服务制度,积极做好见义勇为人员救治、康复、抚恤、保护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全社会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三、工作要求

    基层基础工作是见义勇为工作的根基,是推动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基石,进一步加强和不断深化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是今后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贯穿全市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主线,因此,要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服务基层这个思路,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见义勇为基层基础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站要将见义勇为的日常工作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为工作站的发展壮大提供一个可持续的有力平台。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大家劲往一处使,打牢基层基础工作的根基,将工作站做强做大。

    2、着力打造品牌。

    品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一种资源,见义勇为工作站作为一种全新的品牌亮相,需要一个好的氛围和环境,更需要得到全市老百姓的知晓和认可,才能让更多的老百姓来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因此,对工作站未来的发展和工作领域做出更加准确的定位、积极创建我们的品牌形象,是我们能否适应外部生存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团组织将承担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工作站存在着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表彰奖励是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通过表彰奖励的宣传作用可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从现在起,除了见义勇为事迹突出、影响大的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名义召开大会,其他的表彰大会一律以工作站名义召开。具体操作程序是: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基层工作站上报的事迹材料作出表彰决定,所属工作站根据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事迹的轻重缓急等因素筹备表彰会,方案报市基金会同意后,工作站方可召开表彰大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需派员参加。

    3、加强沟通协调。

    见义勇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范围大、任务重、困难多,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关怀是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力量源泉,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工作站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登门汇报、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慰问活动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将见义勇为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好工作站物建的志愿者和信息员的强大阵容,不断地将见义勇为工作向基层乃至普通老百姓延伸,扩大见义勇为工作站在当地老百姓心目中的位置,从而更好地让全市老百姓都来参与见义勇为工作,支持工作站的发展。

    4、配齐配强专职人员。

    全市每个基层工作站除站长外至少需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见义勇为日常工作,人员主要从退居二线的基层领导或退休民警中聘任,也可从其他行业的退休人员或辅警中聘任,被聘任的专门工作人员的待遇可视工作业绩等情况,按月予以适当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800-1000元,此项费用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承担,每年年底前经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后一次性发放。

    5、加大宣传力度。

    全市各见义勇为工作站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见义勇为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既要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以弘扬社会正气,也要积极宣传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见义勇为事业的关爱和支持。特别是要做好典型的宣传,组织好一年一度的“宣传日”活动,扩大工作站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引导和激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加入到见义勇为行列。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注意对不宜公开的见义勇为事迹及其人员的保密规定,避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给基层工作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其他事项

    1、各基层工作站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本工作站的实施计划和宣传方略,要抓住见义勇为“宣传日”活动的契机,将工作站打造成在当地叫得响、群众拥护的品牌。

    2、通过这次基层基础工作的进一步细化,各工作站要将辖区内的志愿者、信息员进行一次全面疏理、走访,强化他们的服务意识,增强他们积极投入见义勇为事业的信心。

    3、各工作站在实施过程中积累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及时与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联系,以便我们收集整理和推广。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