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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910X/2012-00003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12〕7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2-01-09 公开日期 2012-01-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奖励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坛公局〔2012〕7号

   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局党委中心工作部署,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打造“民生警务”为总体目标,以提升“四力”为核心保障,以管理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公正廉洁执法、队伍规范建设、深化便民服务等重点工作,积极进取、团结拼搏、负压奋进,开创了公安工作新局面,实现了公安工作新跨越,取得了群众满意度、治安掌控度、社会和谐度的新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决定:

  一、授予下列11个单位2011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办公室 政工室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网安大队 巡防大队

  城东所 城西所 直溪所薛埠所 社头所 茅麓所

  二、授予下列137名同志2011年度“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徐奕平 王殿华夏金华 刘建忠 武国华 栾春林 周  炯

  朱国杰 汤建浩 刘玉琴 蒋志平 臧伟芳 吴文忠 孙  健

  方晨阳 朱明雨 陈  程 李  晶 印银飞 刘  萍 沙  莎

  滕  超 刘  泉 王留华 尹  烨 张麟渝 倪爱军 张  凯

  魏  平 栾留康 潘建平 朱飞翔 董  伟 华  凯 赵  政

  颜卫平 于云英 吴  鑫 赵冠英 左留锁 刘  云 李兆庆

  汤建国 高网军 李法祥 蒋云宏 高金龙 汤金华 李罗忠

  朱海敏 高慧敏 汪锁龙 周亚军 冯余军 蒋粉建 刘方华

  戴洪孝 景  胜 杨  武 王晨浩 王  勇 诸  强 王建平

  韩  昱 吴  呈 张爱民 石  磊 吴建华 蔡永忠 吴小平

  王大双 王慧东 韩正明 欧俊华 李建良 汤国元 赵和庆

  戴国俊 王  震 蒋建国周  杨 宋胜利 孔  兵 梅  峰

  俞  鑫 许国平 谭小红 汤晓虎 顾  亮 彭国忠 孙国平

  汤柳州 邓国乐 宋  立 王  华 曹建国 李  华 张仲敏

  戴  振 倪宏兵 朱军平 王卫平 宦  瑛 吴素青 邹俊华

  凌  亮 朱雪峰 周春华 蒋远平 朱  辉 杨伟芳 徐琳洁

  张  充 吴  杰 王国荣 杨叶波 颜世宇 刘炳华 刘文亚

  左国斌 周  翔 闵夕生 张国忠 杨扣林 袁  凯 钱夕生

  张爱军 李  军 王冬连 移  俊 邵彦美 耿志辉 于新华

  陈俊平 殷小芳 卢  迅 韩明春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争取更大成绩,实现新超越。全市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树立标杆,创先争优,迎头赶上,争取在2012年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突破,为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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