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局党委中心工作部署,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打造“民生警务”为总体目标,以提升“四力”为核心保障,以管理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治安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公正廉洁执法、队伍规范建设、深化便民服务等重点工作,积极进取、团结拼搏、负压奋进,开创了公安工作新局面,实现了公安工作新跨越,取得了群众满意度、治安掌控度、社会和谐度的新提升,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有关规定,特决定:
一、授予下列11个单位2011年度“公安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办公室 政工室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网安大队 巡防大队
城东所 城西所 直溪所薛埠所 社头所 茅麓所
二、授予下列137名同志2011年度“公安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徐奕平 王殿华夏金华 刘建忠 武国华 栾春林 周 炯
朱国杰 汤建浩 刘玉琴 蒋志平 臧伟芳 吴文忠 孙 健
方晨阳 朱明雨 陈 程 李 晶 印银飞 刘 萍 沙 莎
滕 超 刘 泉 王留华 尹 烨 张麟渝 倪爱军 张 凯
魏 平 栾留康 潘建平 朱飞翔 董 伟 华 凯 赵 政
颜卫平 于云英 吴 鑫 赵冠英 左留锁 刘 云 李兆庆
汤建国 高网军 李法祥 蒋云宏 高金龙 汤金华 李罗忠
朱海敏 高慧敏 汪锁龙 周亚军 冯余军 蒋粉建 刘方华
戴洪孝 景 胜 杨 武 王晨浩 王 勇 诸 强 王建平
韩 昱 吴 呈 张爱民 石 磊 吴建华 蔡永忠 吴小平
王大双 王慧东 韩正明 欧俊华 李建良 汤国元 赵和庆
戴国俊 王 震 蒋建国周 杨 宋胜利 孔 兵 梅 峰
俞 鑫 许国平 谭小红 汤晓虎 顾 亮 彭国忠 孙国平
汤柳州 邓国乐 宋 立 王 华 曹建国 李 华 张仲敏
戴 振 倪宏兵 朱军平 王卫平 宦 瑛 吴素青 邹俊华
凌 亮 朱雪峰 周春华 蒋远平 朱 辉 杨伟芳 徐琳洁
张 充 吴 杰 王国荣 杨叶波 颜世宇 刘炳华 刘文亚
左国斌 周 翔 闵夕生 张国忠 杨扣林 袁 凯 钱夕生
张爱军 李 军 王冬连 移 俊 邵彦美 耿志辉 于新华
陈俊平 殷小芳 卢 迅 韩明春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争取更大成绩,实现新超越。全市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树立标杆,创先争优,迎头赶上,争取在2012年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突破,为全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