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根据市局党委统一部署,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刑侦绩效、执法规范化、情报信息以及设防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战斗力,涌现出了一批执法示范单位、岗位能手、执法标兵和各类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金坛市公安局表彰奖励工作暂行规定》,经市局研究决定:
一、授予下列5个集体“执法示范单位”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华城所 城东所 城西所 直溪所 儒林所
二、授予下列30名同志“岗位能手”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华 飞 欧 杨 许 翼 张 华 刘 泉 顾锁洪 陈丽华
王彦旻 吴 吉 徐建平 刘伟国 倪 宝 吴 昊 王 宏
陈益清 于惠俊 王建华 邓 峰 张网明 曹国良 张卫华
刘 景 孙建方 王雨生 朱月华 朱必成 戴卫军 马 俊
倪海伟 邱 俊
三、授予下列10名同志“情报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各通报表扬一次
徐奕平 冯婷婷 王冬连 张丽波 耿强强 艾国平 包圆圆
朱 奕 沈天寰 邱 俊
四、授予下列10名同志“执法示范岗”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尹春庆 张 凯 吴 勋 刘方华 黄 斐 戴洪林 李 华
倪宏兵 胡于祥 王 旭
五、对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被评为“十大优秀执法案卷”的主办民警各通报表扬一次
任加志 朱荣俊 陆文祥 魏国强 蒋 壮 张卫忠 金 超
候 菲 徐明华 陈春忠
六、授予下列6名同志为“执法办案‘零过错’标兵”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魏 康 崔 懿华 凯 方 圆 盛 靖 吴 鑫
七、授予下列10名同志为“公安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王 吉 潘国祥 王 静 徐 汇 耿晓君 李小息 蒋志军
周国生 沙洲澍 马锁平
八、授予下列10名同志为“大巡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各通报表扬一次
张 龑 张惠忠 陈 斌 王 剑李扣虎 欧小冬 朱必成
冯 龑 虞雪娇 纪京阳
九、评定下列2个集体和6名个人“科技创新奖”,各通报表扬一次
集体一等奖:通信基站数据转地理位置软件(信息中心)
集体二等奖:“1+T”警民联调工作法(城东所)
个人一等奖:葛 江
个人二等奖:杨 磊 孙 凯
个人三等奖:宋 亮 汪云涌 胡国东
十、评定下列8个工作法为“优秀技战法”,各通报表扬一次
1.打击涉车犯罪“十抓三定”法(信息研判中队);
2.侦破湖北利川籍流窜犯罪技战法(刑侦大队);
3.侦破POS机套现“三查二排一汇”技战法(经侦大队);
4.清网行动“三巧”研判追逃法(华城所);
5.小警情研判牵出惊天案——侦破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技战法(经侦大队、华城所);
6.精准研判、果断出击——破获驾车盗窃电线案技战法(信息研判中队);
7.情报行动对接,突显打防成效——摧毁新疆人与汉族人结合作案扒窃团伙案技战法(巡防大队);
8.话单分析现原形,技侦出击擒真身——话单关联分析系统综合研判并摧毁迷信诈骗团伙技战法(华城所)。
十一、对下列刑侦绩效考核前3名的单位各通报表扬一次
第一名 华城所 第二名 城东所 第三名 儒林所
十二、给下列12个侦破“挂牌督办案件”的专案组各通报表扬一次
(一)侦破公安部督办案件3起
1.张某等人制售假农药案专案组(治安大队侦办);
2.戴某等人生产、销售瘦肉精案专案组(治安大队侦办);
3.制售假冒伪劣名牌手机专案组(经侦大队、华城所侦办)。
(二)侦破省厅督办案件2起
1.市区居民小区技术开锁入室盗窃系列案专案组;
2.刘某等人组织介绍卖淫案专案组(治安大队侦办)。
(三)侦破常州市局挂牌督办案件3起
1.本市儒林等镇(村)盗窃通信电缆系列案专案组;
2.城区店面房系列盗窃案专案组;
3.经济开发区景潭花园小区入室盗窃系列案专案组。
(三)侦破本局挂牌督办命案4起
1.朱林“3.26”肖某被杀案;
2.朱林“10.14”徐国祥故意杀人案;
3.城东“6.21” 何飞翔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4.金城 “11.16”聂某被绑架案。
十三、对抓获命案的有关6个单位(8名个人)按实绩分别予以通报表扬
刑侦大队杨文军 金城所杨小毛 华城所张明祥 曹 杰
郑维虎 城东所王雪峰 尧塘所马学年 朱林所徐敬全
希望上述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