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便于支部活动的开展,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经局党委研究,对部分党支部的设置及支部委员会作出调整,具体决定如下:
一、撤销局机关党支部,成立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党支部、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党支部。
1、机关第一党支部。支部委员:孙志龙、陈志平、刘长青。支部书记:孙志龙。
2、机关第二党支部。支部委员:荆火平、陈息生、刘国华。支部书记:荆火平。
3、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党支部。支部委员:彭国平、朱剑、张静。支部书记:彭国平。
二、调整老干部党支部支委会。支部委员:王尧兴、尹志坚、罗新志。支部书记:王尧兴。
三、撤销原长裕机械公司党支部。所属党员归入局老干部支部管理。
特此决定。
金坛市水利局
2012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