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关于成立“2011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处》的申请已经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苏发改农经发[2012]2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同意你镇成立“2011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处”,作为直溪镇范围内的2011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灌区末级渠系)工程项目法人,行使项目法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管理。
二、同意倪泉海同志任建设处主任。薛杨林同志任技术负责人,陆冬虎同志任财务负责人。
三、请你镇加强对建设处的督查和指导,2011年度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处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建设管理规定,规范建设程序,抓好“四个安全”,确保工程按批准的设计内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金坛市水利局
2012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