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王苏毅同志聘任为市水费管理所副所长;
张芸同志聘任为市河道湖泊管理所副所长,兼任局行政服务科副科长,免去开发区水利站站长助理职务;
史鼎新同志聘任为市河道湖泊管理所副所长;
张巍同志聘任为市水政水资源管理所副所长,免去指前水利站站长助理职务;
吴洁同志聘任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金城水利站站长助理职务;
免去李玲同志市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室主任助理职务;
免去姜以才同志金城水利站站长助理职务;
免去徐慧芬同志朱林水利站站长助理职务;
免去陈云飞同志儒林水利站站长助理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聘期均为三年,试用期一年。
金坛市水利局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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