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交通运输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2年金坛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67/2012-0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交通运输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交运办〔2012〕3号 发布机构 交通运输局
生成日期 2012-01-05 公开日期 2012-01-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2年金坛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金坛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坛交运办〔2012〕3号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春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春运工作组织难度较大。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活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现就2012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春运客流量大,任务十分繁重。初步预测,今年春运期间预计运送旅客103.7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全市将投入营运客车643辆,共计17888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交通运输局成立以陆礼军书记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相关单位、处室领导为成员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运管处,由运管处主任陈国平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和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一抓到底。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到运输生产第一线,及时了解运输动态,加强监管春运运力和安全检查,指导和及时解决运输生产和后勤保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各单位要落实春运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汇报春运工作情况。春运期间如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局春运办,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和行业稳定

  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单位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

  1、运管处要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强化对客运站的监督管理。农村客运站由辖区交管所负责,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认真履行运输源头管理职责,做好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加强对行李箱的检查,禁止车辆违规携带“小板凳”,防止危险品上车,杜绝超载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

  2、要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化。各企业领导要和驾驶员签订《2012年春运安全保证书》。春运前,运管处、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到期应检测的车辆进行检测,合格的方准参加春运。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特别要做好高速公路客运、超长途客运、旅游客运、运行山区线路车辆的检查维护。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

  3、强化车辆动态监控。运管处要加强对我市运输企业的GPS平台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整改。各运输企业要落实GPS管理人员和责任,对本单位GPS分平台和客车的GPS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监控到位,要做到有车辆运行就有GPS实时监控,要加大GPS点击次数,及时发现问题并当即纠正,对违规车辆要及时严肃处理。

  4、严格超长客运安全管理。开行超长客运的企业必须认真制定并落实每条线路的安全运行保障措施,包括车辆维护、驾驶员配备、安全检查、发车前例检、途中休息等。客车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起讫地、线路、站点运行,发车地、站点、运行线路与批准不相符的,运管机构和企业不得派车。

  5、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夜间10:00至次日早6:00不得运行于山区三级以下道路的规定。不得开行明令禁止运行的客运线路。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打击车辆超载运输,共同做好旅客分流工作,严禁只罚款不分流。要坚决落实卧铺客车夜间行驶安全管理措施,凌晨2点至5点不得营运,按时到服务区或客运站停车休息。

  6、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工作。春运前和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对从事农村客运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派人到镇、村去检查督促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严禁客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超时疲劳驾驶,保证农村客运安全。

  7、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春运前要对企业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从源头上防止管理松懈、安全责任不落实、押运员配备不足、车辆脱管等问题。企业要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趟次检查制度。

  8、海事处、航道处要密切配合,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投入营运,充分使用监控平台,加强水上交通动态安全监管,保障水上交通无伤亡责任事故发生。

  9、局属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业稳定工作。对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要采取及时果断的措施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防止出现集体上访、停运事件发生,确保春运平稳进行。

  三、精心准备,完善运输组织管理

  运管处、运输企业及客运站要针对今年春运期间的出行需求和客流特点,加强运力储备,完善运输组织,制定客流高峰期应急预案,保障运力充足、调度有序。

  1、做好运力储备及优化调度。在局春运办统一指挥下,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各客运站要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完善客流高峰运输组织。

  2、合理分流,降低客流峰值。客运企业要深入厂矿、企业、学校等旅客集中地,安排客运包车进厂(校)组织直达运输,及时疏运民工、学生等团体旅客,尽量减少客运站高峰期疏运压力。

  3、客运站和运输企业要服从大局,服从运管部门调派,对不服从调度的企业、车辆、客运站,将按有关规定查处,并记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

  4、公交客运企业要密切关注客运站、旅游景点和商业中心等客源聚集地客流情况,做好运调,在客流密集的线路上相应增加发班密度,并安排延时服务。

  5、各客运站应与辖区派出所、交警大队做好衔接工作,疏导交通,及时处置路面突发情况,确保春运特别是客运高峰期间其周边地区道路通畅,加快车辆周转速度。

  四、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1、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提前做好运输、调度、生产等应急预案,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气象台、汽渡、高速公路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遇有紧急情况,春运办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2、各运输企业要做好恶劣天气下车辆营运的应急准备工作,备足防冻、防滑、草包、电瓶等设备,以防万一。机务部门要妥善安排、合理编制车辆保养计划,确保车辆安全运营。对临时出现的车辆小修,维修部门要做到随坏随修。

  3、对客运站联网售票系统相关设备、环境、网络等做全面的检查和维护,防患于未然,并制订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做好客运站场内的管理工作。一旦遇恶劣天气,发生旅客滞留时,春运办要立即组织人员亲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做好解释、服务工作。在旅客比较拥挤时,必须保持售票、候车场所的正常秩序,做好开水、食品供应等后勤工作。必要时,要与公安、武警等部门联系,采用必要手段和措施,确保车站的正常秩序。

  5、要提升公路、航道部门应急保畅能力。公路处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根据实际做好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安全预防工作。要加强全市公路桥涵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对通行客车路况差的道路要在春运前进行必要的维修,提供基本的通行条件,确保全市公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全市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要做到安全保障措施到位、责任人到位、现场监管到位,确保不出现坍塌事故。公路收费站要加强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航道处要加强检查和维护航道、航标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

  6、春运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确有需要可上报申领《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

  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

  一要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要在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的同时,采取网上售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买客票。二要尽量增加车站候车面积,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旅客有序上下车;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并做好旅客的沟通解释和相应服务工作。三要加强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督促其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增强驾驶员的文明服务意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营运标志齐全,不得无故绕道、拒载和乱收费,切实提高驾驶员的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四、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要提前对节日期间城市公交客运工作进行安排,遇客流高峰时要及时有序的组织增开班次,做到服务优质文明。

  六、加强运输市场监督,保障旅客权益

  运政稽查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好市场秩序,保持运输价格稳定。

  1、规范运输经营行为。要加大对客运站、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客运经营者的不规范行为。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要主动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行为。要加大打击“黑车”力度,维护客运行业稳定。     

  3、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对汽车客运站和宾馆、超市等客流量大的区域应予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拒载、绕道、议价、多收费等违章行为。春运期间,对于违章车辆及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限处罚。

  4、要严格执行运价标准,做好运价标准的宣传,主动接受社会和旅客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收其他费用和变相涨价。客车出站后驾乘人员不得加收费用,对违规者一经查实,先停班整顿,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进一步落实“96196”投诉服务热线制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举报。对接到的投诉和上级有关部门转来或新闻媒体报道的问题,要认真及时查处,有报必查,查实必纠,及时给旅客以满意答复。

  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春运期间,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新闻宣传,准确把握舆论导向。要通过新闻发布、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所采取的各项积极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发布出行的各种信息,报道春运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让广大旅客理解、支持春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作用,及时纠正春运中出现的违规现象。

  要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信息。每天上午9时前向春运办上报前一天的《2012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统计表》。同时,要坚持领导同志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杜绝信息倒流。运管处和客运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接受并处理投诉举报,协调解决运输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遇有重要事情应及时逐级上报。

  春运值班室设在市运管处105 室,白天值班、投诉电话:82823297、传真:82889300;晚上值班、投诉电话:8289236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