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金坛市创建江苏省“无小耳朵”先进县(市、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坛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金坛市创建江苏省无“小耳朵”
先进县(市、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落实中央综合办、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按照江苏省无“小耳朵”先进县(市、区)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三个代表”、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和国务院《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为依据,把创建“无小耳朵先进市”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亦称“小耳朵”)专项整治行动,实现我市无非法销售、无非法安装、无非法使用“小耳朵”的“三无”目标,使全市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使用管理更加规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无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和使用“小耳朵”作为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基本目标,充分发挥好社区、乡镇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中法规宣传、日常巡查、定期反馈、协助查处等基础性作用,上下联动、城乡联动,有效制止“小耳朵”在城区反弹、在农村蔓延。
三、实施办法
1.成立全市创建“无小耳朵社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体育局,各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抓好全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
2.密切与市综治办、公安、工商、610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分析创建工作形势,主动协调成员单位按创建工作方案抓好阶段工作落实。
3.利用媒体优势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在电台、电视台有计划的进行宣传,定期制作印发政策法规宣传材料、展板在各镇、城区、社区繁华地段进行张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四、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全市“无小耳朵先进市”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思想发动(2012年5—6月)
1.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明确各部门职责,下发文件进行全面部署。
2.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专门印制政策法规宣传材料,制作展板、标语,主要宣传内容是国务院129号令、《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等。
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集中整治(2012年7—8月)
由市文广体局牵头,行动领导小组组织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市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小耳朵”窝点及非法安装使用“小耳朵”用户逐个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协同公安、工商、610办公室等执法部门全年实施不间断的执法检查,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活动,对收缴的“小耳朵”公开销毁,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真正落实到实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9月中旬前)
市综治办、文广体局、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完成。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无小耳朵先进市”创建工作是加强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整治非法卫生电视接收设施的各项措施,要明确创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该追究责任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创建合力。“无小耳朵先进市”创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点多、面广、头绪多、关系复杂、治理难度大。要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在全市范围内真正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3.注重典型示范,确保创建效果。要大力推行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工作方法,注意培养和发现创建工作典型,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创建工作全面开展。要严格依法行政,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