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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44/2012-0001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字〔2012〕41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2-05-10 发布日期 2012-05-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教育局和金坛市综治委关于安全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现就2012年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及综合治理工作提出意见。
 
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坛教字〔2012〕41号

   现将《2012年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2012年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教育局和金坛市综治委关于安全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工作,现就2012年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及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紧紧围绕平安金坛建设的工作目标,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着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要坚决防止学校和校园周边发生有影响的政治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杜绝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全年不发生责任性人员死亡、人员致残事件,无重大火警、火灾,无责任交通事故,无毒品、邪教侵入,无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1.平安创建更加深入。目前我市共有常州市级“平安校园”51所,江苏省“平安校园”11所,还有4所学校已被常州市推荐为江苏省“平安校园”。今年要继续以“平安校园”提升工程为抓手,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覆盖率达100%,巩固率100%,创建常州市级“平安校园”5所以上,创建江苏省“平安校园”4所以上。

  2.基础工作更加规范。以严格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维稳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要求,做到行政监管规范化、校园管理精细化、部门履职法治化。

  3.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安全维稳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人员配备配足配强、组织机构健全完备、监管网络全面覆盖。

  三、主要任务

  1.抓责任落实,形成职责分明安全管理体系各校要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安全稳定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落实层层相联、环环相扣的责任机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实施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要结合“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校安工程等任务,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和“平安校园”创建水平,确保按期保质达成“平安校园”创建目标。

  2.抓制度建设,全面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各校要着力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特别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以下几项制度:一是日常值班制度。建立学校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渠道畅通。二是活动审批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开展大型户外活动,必须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是安全检查制度。各校必须坚持每周及重要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安全工作台账制度。各校要以平安校园创建细则为标准,形成规范化的安全工作台账记录本,完整保留安全管理台账资料,进一步提升我市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五是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现突出群体性矛盾纠纷及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在应急处置的同时,要以最快的方式在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对瞒报、缓报和漏报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今年,市教育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接送车辆、校园门禁和安保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3.抓重点突破,着力消除校园安全工作隐患。各校要根据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特点,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要积极贯彻省、市关于维护学校政治稳定的部署,落实“高度重视,积极疏导、防止失控、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理在小”的原则,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加强春季春游、夏季防台、秋冬防火等重点时段和寒暑假、“十一”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党的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监控工作。重点是要做好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特别是社会实践活动)和预防踩踏事故发生。

  二要全面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逐步探索建立政府为主的校车管理体制。始终把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列入工作重点,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作为学校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定期检查和违章情况定期通报工作。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交通法律法规。

   三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门禁管理。要加强保安管理和监督,强化保安人员责任,保安人数、年龄、素质要符合规定,确保能担当起门卫的安全责任;要配齐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使用。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作用,加强与校园警务室民警联系,发挥民警优势,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处置学校治安突出问题。要严格健全落实各项门卫制度,校外人员入校必须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严禁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加强学校公开课等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杜绝无关人员借机混入校园。加强校园内部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和设施,教职工私人车辆进出校园实行通行证制度。根据《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坚持对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实行全民健身开放体育活动场地共享的校园,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禁止参加锻炼的社会人员进入教学区。

  四要力争加大安防经费投入,在校门口以及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或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确保一旦发生警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对已建成的技防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学校食堂操作间要安装自动防盗门,防止无关人员自由出入。民办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将技术防范设施设备配备到位。

  五要进一步加强寄宿生管理。有寄宿生的学校必须严格落实校园安保制度,建立宿舍管理员或教师值班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学生就寝点名制等。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在夜间巡查学生就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寄宿生较多的学校可设立“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学校安全管理与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值周、值日、护校队制度,安排并落实每周有校领导值班,每天有教师值日,组织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巡逻,随时关注学校安全管理情况,保证校内教学、生活等方面的安全。

  六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领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和责任制度,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加强对学校食品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以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等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七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根据《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建立校医资格准入制度、上岗培训制度、年度考核制度等。增加对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及学校医务室的建设资金投入,改善医务室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的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实行严格的疫情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密防范传染病在学校流行。

  八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等单位的指导与监管,健全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实训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着力薄弱环节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4.抓专项整治,不断优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建立并完善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着力净化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各校要经常对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等情况开展调研,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发现隐患要主动与公安、城管、交通、卫生等部门联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和无证经营的社会车辆,积极配合开展无赌博游戏机社区、无假证登记上网、无毒学校创建活动。同时有关学校还要重视涉藏、涉疆、涉日问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5.抓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各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络、安全手册等各种宣传阵地,采用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参观展览和应急演练等形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征,积极开展安全教育,重点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意外伤害、防触电、中毒、溺水、防诈骗和抢劫、敲诈、故意伤害等特情处置、遵章守纪、预防毒品等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各校要主动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针对防台风、防地震、防火灾等灾害事故的应急逃生演练。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对师生开展网络安全与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生理、心理异常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完善及时发现、疏导和妥善解决心理问题机制。加强对特殊体质学生的关爱与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管理。通过家长学校、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把安全事故处置与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各级校长岗位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各级安全保卫干部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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