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来“关于收取长荡湖水街画舫船接送游客收费的申请”收悉。为全面实施长荡湖环境综合整治需要,切实加强和完善景区交通秩序,保证景区的有序管理,根据《常州市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规定》(常价规[20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画舫船接送游客按以下收费标准执行:主码头乘船往返程10元/人、单程5元/人。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