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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79/2012-00015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商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商字【2012】26号 发布机构 商务局
产生日期 2012-04-13 发布日期 2012-04-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
坛商字【2012】26号
  

  今年是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规范家电下乡操作程序,防止家电下乡违规行为发生,在政策实施期内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销售程序,落实规定

  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严格规范销售程序,认真详实的做好销售产品的进销存台账。对同日销售多台、同型号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时要准确掌握购买人的购买用途,杜绝家电下乡产品用于赢利性经营活动,防止骗补行为。

  二、加强自身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根据国家颁布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经营。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享受补贴、盗用他人资料违规促销录入虚假销售信息、抽卡销售、超出规定数量销售、“机卡分离”等行为的发生。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全市家电下乡网点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违规操作、存在上述行为的销售网点,立即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

  三、加强对代领人的审查

  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切实把家电下乡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特别是严格落实代领人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申领人书面委托的规定,对代领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要仔细确定,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要严格遵守标识卡管理的各项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查实清楚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望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严格自律,杜绝违规操作,杜绝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等现象,配合市家电下乡管理部门,共同携手、规范有序的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在今年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期内,继续发挥好家电下乡政策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惠及民生的作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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