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统战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统战工作要点,以“创新驱动加速年”、“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为主题,以开展“同心”实践活动为重点,不断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全方位服务水利现代化建设,推动水利系统统战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围绕“同心”,加强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工作
(一)深化“同心”思想认识。以实施“同心”实践活动为抓手,引导统战对象认真学习贯彻“同心”思想,牢固树立同心、民主、包容、共赢的核心理念,把践行“同心”思想与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新时期江苏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共同的思想基础。
(二)深入推进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向统一战线先进典型人物学习活动,积极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在感恩行动中强化自我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通过济困捐助、结对帮扶等形式开展感恩行动,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和慈善公益事业。
(三)弘扬“三创三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教育引导水利系统统一战线干部成员立足新起点、围绕新定位,投身创业创新创优的实践,展现争先领先率先风貌,在统战工作中充分体现“三创三先”的江苏精神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新时期江苏水利精神。
二、凝心聚力,助推水利现代化建设
(一)提高议政建言的质量和水平。引导统一战线成员牢固树立为发展服务理念,围绕“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等重大问题和行业自身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中青年知识分子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呼声和建议,在建言献策上提出一些有针对性、预见性、高质量、可操作的意见、建议供局党委决策参考。
(二)积极投身“五个金坛”建设。深入开展好“创新驱动加速年”和“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及时传递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调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依托统战人才、信息优势,组织统一战线成员开展各项活动,整合统战系统资源优势,积极参加企业产学研活动,为企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作出新的贡献。
(三)积极推进“结对共建”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共建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与指前镇新村村的“局、村共建”活动,重点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给予资金、技术、服务上的支持与扶持,不断改善农村水环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开展好助学帮扶活动,继续对社头中学女生吴芳实施助学帮扶。
三、强基固本,打牢人才根基
一是创新构建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组织举办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干部的水利工程管理、会计业务、水政监察、防汛抢险等专业知识培训。通过系列培训,努力提高党外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岗位业务技能、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社会本领。
二是创新构建统战干部任用实践平台。认真落实党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知识分子政策。鼓励那些“重实干、勇创新、敢担当、能奉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尤其是党外知识分子在水利科研建设、知识创新中的作用。建立“引、挂、流、培、调”相结合的统战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体制,积极推荐选派机关优秀党外知识分子和党外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在水利系统打造一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三是推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使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局党委与党外人士联系制度,建立日常的互动机制和洽谈交流机制。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结构,重点突出党外中层干部的培养,逐步实现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统战工作能力
(一)强化能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突破年”活动,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举办统战干部培训班,不断强化联系基层、扶贫帮困、宣传信息、结对共建等工作,引导广大统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全系统统战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统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统战工作,扩大统战工作的影响力,在水利系统营造了解、关心、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在水利系统宣传统战对象关心、支持水利建设。积极向各类统战类刊和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水利系统统一战线工作成果、典型经验和重要人物,着力营造统战工作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战基础工作。按照统战工作“三个一”工程,即:有一套工作规范、一项特色工作、一套统战资源数据库的要求,推进统战品牌建设。一是紧密结合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统战工作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二是坚持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局党委每年举行1—2次党外人士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及时通报重大事项,主动听取意见,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三是坚持与党外人士联系制度。局领导要坚持好与党外人士联系制度,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知名人士联系对象开展谈心活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党委成员要支持和参加局内重要的统战活动;全局各级党政组织应协助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落实有关待遇。
金坛市水利局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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