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对金坛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往作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根据《金坛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威姆·希尔伦纳和默罕默德·吉拉·阿尔拉罕2位“金坛市荣誉市民”候选人经各有关部门提名、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市荣誉市民审核小组初审后,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2012年3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提请授予“金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现决定授予荷兰克伊克市市长威姆·希尔伦纳先生和荷兰泰威逊控股集团总裁默罕默德·吉拉·阿尔拉罕先生“金坛市荣誉市民”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士把自己当作一名金坛人,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金坛的建设,为金坛的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作出贡献。全市人民要以荣誉市民为榜样,爱国爱乡,勇于创业,热心公益事业,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新金坛贡献更多力量。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外事 荣誉市民△ 决定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