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1号
金坛市慈善总会2011年度慈善资金募集
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金坛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机关”)对金坛市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慈善总会”)2011年度慈善资金募集使用管理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1年度慈善资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1.2011年度慈善资金收入总计4560.18万元。
(1)机关企事业单位捐赠收入1573.52万元(总会捐赠收入807.85万元,分会捐赠收入765.6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捐赠1077.79万元;企业单位捐赠495.60万元;其他个人捐赠0.13万元。
(2)定向捐赠收入2503.27万元。其中:建昌圩爱心人士捐给建昌圩爱心基金会845万元,亿晶光电捐403.8万元,华盛天龙70.46万元,翔峰房产20万元,亚邦药业20万元,江苏中彩印务公司32万元,华城房产15万元,省慈善总会42.36万元,烟草公司10.91万元,尧塘镇所属各企业捐本镇公益事业563.66万元,企业捐市二院64.97万元,企业捐乾元观道路建设270万元,企业捐直溪医院建设39万元,房屋建设开发公司48.5万元,江苏瑞邦农药10万元,江苏华日源科技公司8万元,江苏轩源投资公司9.7万元,鑫特机械公司5万元,其他24.91万元。
(3)冠名捐赠收入310.89万元。其中:华盛天龙助学资金50万元,周氏志成助学金100万元,瑞丰电子助学金20万元,共青团爱心基金28.89万元,晨风工友爱心基金100万元,蔡炳照大爱基金12万元。
(4)利息增值收入172.5万元。
2.2011年度慈善资金支出总计3744.14万元。
(1)全年慈善项目救助支出829.44万元。其中:总会捐赠支出455.03万元(助学117.04万元、助医267.92万元、助困18.79万元、助老40.48万元、助残10.80万元);分会捐赠支出374.41万元(助医237.54万元、助困87.25万元、助老41.08万元、其他公益事业8.54万元)。
(2)定向捐赠支出2503.27万元。其中:助学36.40万元,助医109.70万元(其中捐赠市二院医疗设备64.1万元),助困239.50万元,助老100万元,助残4万元,助孤9.70万元,建昌圩爱心基金845万元,各企业捐赠公益事业1158.97万元。
(3)冠名捐赠支出411.43万元。其中:助学137.99万元,助医46.49万元,助困105.25万元,助老17.66万元,助残2万元,其他公益事业102.04万元。
3.2011年度慈善资金收支结余816.04万元,滚存结余6185.04万元。其中:总会慈善发展基金(事业基金)2164.83万元、分会慈善发展基金(事业基金)2218.05万元、总会慈善公共救助基金(专用基金)720.44万元、分会慈善公共救助基金(专用基金)720.98万元、冠名慈善公共救助基金(专用基金)360.74万元。
4.2011年度慈善总会行政经费收支情况
2011年度总会行政经费收入69.56万元,其中:存款利息60.41万元、定向、冠名捐赠服务费9.15万元;2011年度总会行政经费支出34.8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临时工工资)21.75万元;公用支出13.13万元;2011年度总会行政经费结余34.68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度我市慈善总会在资金的募集、使用与管理方面基本规范有序,“慈善一日捐”活动深入人心,“定向捐赠”活动成效显著。慈善资金在助医助学、助孤助残、扶贫济困、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新成立的建昌圩爱心基金会在帮助建昌圩内弱势群体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初见成效;总会和社会各界捐赠给市二院的专用医疗设备,通过一年多时间的运行,使本市特困、低保肾衰竭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受益率达77.01%,社会效果明显。但审计中也发现捐赠款发放明细未及时公示以及发放领用手续等方面尚须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建议
1.进一步加强慈善资金使用监管,提高慈善机构的公信力。一要对救助金额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救助项目应进一步加强监管,慈善资金的募集和使用应通过有关媒体适时、向社会公示,并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二要对总会和分会每月应急救助活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救助管理办法,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三要对定向、冠名捐赠救助项目款的领用手续、使用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管,确保资金到位、专款专用。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慈善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发展。一方面通过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劝捐活动,拓宽捐赠资金募集面,多渠道募集资金,不断提高慈善救助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会社会力量,共同关注和支持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各界热心慈善事业、参与慈善活动,从而来推动我市的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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