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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3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2-0006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监〔2012〕91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2-12-12 公开日期 2012-12-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3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3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坛环监〔2012〕91号

   为认真做好污染源监督管理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排污申报核定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13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请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到            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携带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2012年度能源消耗报表、2012年度有资质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逾期不申报,将视为拒报,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有关排污申报的具体事宜请与所在地环境监察中队联系,联系人:徐敏,电话:82326440。

   特此通知。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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