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为保证节日期间环境安全,确保各方来宾和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1.立即对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设施各个环节正常有效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污染治理设施带病运行或不正常运行,严禁偷排、漏排或超标排放,严防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和危险品库的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3.认真排查环境安全事故隐患,切实加强对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措施,严格执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果断进行处置,并立即向我局报告。
4.在9月28日之前,将节日期间生产或停产情况及值班领导名单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备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环境隐患排查、整改和污染防治工作。长假期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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