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现将常州市环委会《关于开展创建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自查达到《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考核标准(试行)》各项要求的行政村积极组织申报;环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定,对达到该考核标准的行政村出具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第10号文附件:关于开展创建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