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垂直管理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常州市环委会《关于开展创建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2-000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委〔2012〕10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2-09-18 公开日期 2012-09-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常州市环委会《关于开展创建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常州市环委会《关于开展创建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坛环委〔2012〕10号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现将常州市环委会《关于开展创建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自查达到《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考核标准(试行)》各项要求的行政村积极组织申报;环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规定,对达到该考核标准的行政村出具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第10号文附件:关于开展创建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村活动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