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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2-0002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监〔2012〕20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2-04-23 公开日期 2012-04-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环监〔2012〕20号

   为进一步加大污染源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和提升尧塘河水环境质量,确保水环境安全,根据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201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尧塘河沿线污染源实施水环境专项整治。

   现将“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整治目标、内容以及工作重点等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组织,创新工作举措,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实在在地成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改善和提升尧塘河水环境质量,确保区域水环境安全和出境断面(太平桥)水质指标稳定达标,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局201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现特制定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尧塘河水环境现状

  尧塘河西起丹金溧漕河,流经我市经济开发区、尧塘镇和武进区嘉泽镇,向东南入滆湖,全长24.7千米,在我市境内约18.5千米,水源主要来自丹金溧漕河,还汇合了薛庄河、汤庄河、下塘河等支流,常年主导流向由西向东。2011年度的监测结果表明,尧塘河河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常年水质(平均值)呈劣Ⅴ类水,远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Ⅳ类)水质要求。

  造成尧塘河污染的主要因素是:①沿线部分污染源环境行为不规范,清污、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直接从雨水管网排放至尧塘河或其支流,甚至存在极个别企业偷排、直排工业废水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②部分区域污水未实施接管或污水管网破损,污水直接排入尧塘河或其支流;③规模畜禽养殖场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等。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尧塘河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等常规指标显著下降;消除和遏制除草剂等农化指标、氟化物、挥发酚、总氰化物等工业性特征污染物指标上升等异常现象。

  三、整治内容

  1.整治一批用排水量大、清污雨污分流不彻底、排污口不规范、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有效运行的重点污染企业;

  2.规范一批用排水量小,污染程度低的一般污染企业的环境行为;

  3.查处一批偷排、直排或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推动一批工业集中区、集中式居民小区污水接管,从而进一步规范沿线污染源的环境行为。

  四、整治重点

  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分三个重点整治区段,即尧塘河丹金漕河入口至开发区连珠桥段,连珠桥至尧塘新桥段,尧塘新桥至河北桥段。整治重点为沿线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场、未实施接管的集中式居民小区和工业集中区、尧塘河及其支流沿线排放口。重点整治沿线医药化工、涉农化工、涉重金属、光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具体名单附后)。基本实现管网覆盖范围内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的全面接管和沿河道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编号标注,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五、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准备阶段(2012年4月23日前)

  制定尧塘河及其支流沿线污染源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组织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与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23日-2012年7月31日)

  1.工业污染源:必须具有完善的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严禁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验收的产品(特别是化工类生产企业);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必须落实到位,水污染防治和处理设施必须正常、有效运行,外排废水经处理后必须达直排标准或接管标准;企业设污水接管口(或生活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污口共2个,所有排污口按“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涉氟生产企业执行氟化物一级排放标准。

  2.规模畜禽养殖场:严肃查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经环保审批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审批要求,养殖废水经有效处理后综合利用或回用。

  3.河道排口:沿河道排口必须按“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要求实施整治,并进行编号标注。

  4.污水接管:积极推动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和接管工作,特别是全面推动管网覆盖范围内工业集中区企业、集中式居民生活小区内生产、生活污水的全面接管;积极推动和协调相关部门对沿河破损渗漏的管线、泵站进行维护检修,减少或杜绝污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排。

  (三)整治验收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31日)

  调查和整治期间,局相关科室、市环境监察大队对有关排污单位分别视环境违法行为轻重下达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行政处罚文书。相关单位在完成整治工作后,必须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由局统一按照整治要求组织验收。凡逾期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一律实施停产整治。

  六、职责分工

  1.综合计划科:牵头负责此次尧塘河沿线污染源的水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汇总各阶段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提请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将有关整治工作内容纳入相关镇区、部门的环保工作考核,督促推动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集中式居民小区的污水接管,积极协调相关镇区、部门配合完成此次整治工作。

  2.市环境监察大队:全面督促和推动污染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和沿河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监督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规范排污企业的环境行为。切实强化环境执法监察,对一般环境违法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偷排、直排和暗管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整治。

  3.市环境监测站:在尧塘河及其支流沿线科学分段布点监测,并作数据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研究污染源头和污染重点区域。加强污水监测工作,对污水处理设施各工段开展效果和效率监测,对污水接管口(或暂存池)实施监督监测。组织强化河道中除草剂等农化指标、氟化物、挥发酚、总氰化物等工业性特征污染物质监测,为环境管理和环境预警提供科学依据。

  4.行政服务科:梳理尧塘河及其支流沿线污染源已审批项目的环保验收情况,积极督促规范环保审批或验收手续;严格控制审批沿线新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

  5.辐射环境管理科:负责对整治范围内企业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规范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擅自倾倒、固废不规范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

  6.宣教法制科:负责策划和组织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积极组织环保志愿者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各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对相关企业进行绿色信贷等级评定。

  7.总量控制科:负责整治区域内排污企业的许可证管理以及总量控制工作。组织测算尧塘河水环境容量,提出控制和削减总量的计划措施。

  8.自然生态科:负责协调和督促整治范围内污染企业实施自愿性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实施尧塘镇有关行政村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9.办公室:做好此次污染源水环境整治的后勤保障和会务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此次综合整治工作,局成立尧塘河沿线污染源水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诸葛林

  副组长:戴卫忠、钱炜

  成员:杨年庆、尹虹琰、诸葛玮琳、顾谢军、王新燕、靳一兵、倪友华、王作海、郑志强、虞晖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科,由虞晖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戴俊生、吴强、谢惠琴以及监察大队一、四、五中队和监测站水质分析室全体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在整治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工作小组的尧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判断和部署相关工作。

  2.加密监测频次。在尧塘河及其支流上科学设置监测点位,加密监测频次,分析研究污染源头和污染重点区域。同时,强化对涉农指标、挥发酚、氟化物、总氰化物等特征污染物监测。

  3.加大执法力度。监察和监测联动,大队着力于推动工业企业和畜禽企业的环境综合整治,监测站着力于监督监测和预警监测工作,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限期治理、绿色信贷评定等行政、法律手段,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严格按照“金坛市环境保护与建设(2011-2013年)行动纲要”和“金坛市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及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工作(2011-2013年)实施意见”要求,报市政府依法关停环保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的化工、农药等重污染生产企业。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站、简报等各种媒体加强此次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及时弘扬模范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正气,曝光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鼓励环保志愿者、环保公众监督员以及沿线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5.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强化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尧塘镇政府以及住建、农林、水利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努力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

  重点整治单位名单

  一、化工企业(11家)

  1.常州华钛化学有限公司

  2.江苏瑞东农药有限公司(农药化工)

  3.江苏亚邦制药有限公司

  4.江苏海翔化工有限公司          

  5.金坛市海林稀土有限公司        

  6.金坛市华阳科技有限公司        

  7.金坛市樊氏有机硅有限公司

  8.中盐金坛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9.金坛市天洋稀土有限公司

  10.金坛市华盛化工助剂有限公司

  11.江苏瑞邦农药有限公司(农药化工)

  二、涉重企业(5家)

  1.金坛市华泰电器有限公司

  2.金坛市鸿威电器有限公司

  3.金坛市纺织机械配件厂

  4.金坛市九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常州嘉霖灯饰有限公司

  三、印染、印花、砂洗企业(4家)

  1.晶励(金坛)服饰有限公司

  2.金坛市润帛毛纺有限公司

  3.金坛市华舜印染有限公司

  4.金坛市三洋印花厂

  四、光伏企业(5家)

  1.常州益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2.常州华盛恒能光电有限公司     

  3.常州海翔新能源有限公司

  4.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常州兆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五、畜禽及其他企业(3家)

  1.常州四季禽业有限公司

  2.金坛市浩茵奶牛养殖场        

  3.金坛市金谷肉食有限公司

  六、工业集中区或集中式居民小区

  1.思母路工业集中区(瑞邦、金昇公司附近)

  2.河头工业集中区(晨风路延伸段北侧,九华能源东侧)

  3.胡姬花园、晨风小区、华庭嘉园、圣东福地、翠堤湾花园、汇景苑、花苑三村、华

  城万鑫家园、华城四村、古石林、宜景苑、紫竹园、金河花园、新城东苑一、二区、

  金湖花园、金胜花园、小下云小区等。

  附件2:

  尧塘河沿线重点污染源水环境整治要求

  一、建设项目管理

  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严禁生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产品。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

  1.厂区必须实现清污、雨污分流。

  2.工业企业的厂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区初期雨水经处理后达一级排放标准或接管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核准量。畜禽养殖场必须按照环评审批要求落实污水的综合利用。

  3.污水外送企业,必须建设有足够容量、防渗漏、防雨淋的污水收集池,并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废水外送处置协议,建立台账备查。

  4.企业必须提供水平衡图,用水量和排水量基本平衡。

  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1.每个企业只允许设1个废水排放口(或接管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如因厂区面积大或标高等特殊原因确需增设的雨水排放口的,须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

  2.雨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或接管口)必须按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规范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

  3.设置在河边的雨水排放口或污水排放口应明示化,树立排放标志牌,标志牌上明确企业排放信息并进行编号标注。

  四、环境管理

  建立健全水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规范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记录和台账;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厂区环保管理网络,明确分工及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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